同自由一起受难,这是诗歌的命运;自然,这也是诗歌的光荣。
翻译家王佐良认为,现代主义已然成了历史的陈迹,而浪漫主义的理想远远没有实现。他的看法,揭示了诗歌发展史上的一个十分严峻的事实,就是自由精神的失落。
浪漫主义诗人及其作品是法国大革命的产儿。从诞生之日起,浪漫主义诗歌便同政治革命密切结合在一起,成了“自由、平等、博爱”的热情的宣传者,人性的最坚强的支持者和保护者。浪漫主义不仅仅是一种诗艺,一种有一定之规的主题与风格;首先,它是如何对待生活与文学的一种立场,一种理想,代表着一种反抗、革新、解放的精神。在浪漫主义者那里,艺术中的自由和社会上的自由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哲学底色是个人主义,是建基于个人之上的对社会的反抗,所以,最显著的特征是自我表现。在西欧,浪漫主义诗歌遗产十分丰富。就说英国有代表性的三个诗人拜伦、雪莱、济慈,他们的作品便以各自鲜明的个性显示了浪漫主义的不同层面的意义。拜伦个人的叛逆色彩特别耀目,雪莱富于人类解放的思想,济慈则趋向于自然、生命与美。可是,他们对于自由的渴望和热爱是一致的。
在中国,五四精神过早消减,个性解放刚刚在现代第一代知识分子中引起振荡,迅即平静如初。郭沫若、徐志摩、闻一多等人的浪漫诗情,仅仅表现为社会改造的幻想,或者男女情爱的倾诉,来不及注入社会的具体事象之中。以郭沫若为代表的创造社,一向被视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大营,其实作品非常浅薄,而且少不了夹带传统的才子气,并没有形成具有某种规模的运动或潮流,本来,“为艺术而艺术”是创造社最初打出的旗号,但很快便换上了“革命文学”的旗子,注重党派性组织性的宣传。可以说,这是一个带有象征性的转折,标志着浪漫主义的结束。浪漫主义的过早结束,正如现代主义的过早到来一样,对于中国诗坛来说都是严重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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