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诗的语言构成便变得非常特殊。如果把标准语作为参照,这种特殊性尤为突出。可以说,任何诗歌,包括所谓“口语化”的诗歌,其语言都是对标准语的有意触犯、扭曲和有组织的破坏。没有对语言背景和传统准则的违反,诗意的运用将无法成为可能。诗的语言功能,主要是美学功能,总是力求最大限度地突出某部分言辞,或是言辞的某部分含意,总之不会司仪一般的面面俱到,反而“偏私”得很,是日常语言自动化和规范化的一种反动。
人们常常谈到诗的凝炼性。其实有的诗,文字使用并不讲究经济,甚至不惜使用重复和铺陈的手段,故意把篇幅拉长。因此说到诗的语言的审美功能,最大的特点,应是它的含混性、音乐性和肉体性,而不是其他。而这些功能,都是同诗性直觉和抒情需要直接相关的。
含混性也可称为朦胧性、模糊性。指称性的科学语言和叙述性的日常语言同样以清晰、准确为特征,唯诗的语言,呈现出与此相反的形态。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雅各布森十分强调诗歌的含混性,指出:“含混性是一切自向性话语所内在固有的不可排除的特性,简言之,它是诗歌自然的和本质的特点。”这种含混,并非专指中国自唐诗以来由禅学开拓出来的某种圆融浑涵的“意境”,或是类似法国印象主义画派的那种以光影制造的迷宫。它不是单一的美学建筑,而是首先由诗人的一种特有的思维所决定的。法国诗人彼埃尔-让·儒夫对此作过很好的表述,说:“诗意其实是一种复合性质的思维(或心理状态)。换言之,爱好、形象、模糊记忆的反响、惋惜,以及各种不同程度的希望仿佛交织在一起,同时在诗歌中出现。……既无纯粹的诗意,亦无非纯粹的诗意;既不存在有目的性的诗意,也不存在无目的性的诗意。其中只存在着某种东西,它渴望本身能够在某种复杂心理状态的总和之中得到体现,并渴望把在各个方面的心理状态都吸引到自己这方面来。”又说:“最高的诗意确实是心灵的现象而不是理智的现象。只有心灵才能产生出特殊的动力,把大量错综复杂地混合在一起的感情变成美的现象。”诗的这种混杂的统一,英国诗人J·浮尔兹比喻为“不惜任何代价的包揽”。波德莱尔的诗:“我是伤口和刀子/我是耳光和脸颊/我是四肢和车轮/以及受难者和刽子手。”诗中亦此亦彼,风马牛不相及。有一位美国诗人的诗句常常被引用:“不管是什么,它必须/有一个胃,能够消化/橡皮、煤、铀、月亮和诗。”含混性就是诗。在这里,它既是字面的,也是内涵的,是一种综合性、有机性、多义性,即常说的丰富性。拍马的颂诗、应制诗、标语口号化的诗,一般来说,它们一定要做得明白无误,所以是反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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