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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学:大地的事(二)7-8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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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学:大地的事(二)7-8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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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西文库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2813 更新时间:2011/5/30 15: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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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7节:九月五日
也不知道经过了多久,只觉摇篮停摆了,睁开眼睛一看,早到家了。
赤牛哥文静地挑着车轭站着,只不时挥着尾巴;花狗绕着牛车转,直摇尾,一边哼哼作响,表示它内心里的欢喜。
给赤牛哥卸了轭,牵进牛涤,放了草,走进田里继续我摘蒂的工作。
天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晴了,一轮向圆的明月已斜西,屈指一算,今天是八月十一日,还有四天便是中秋了。土蜢的夜鸣似乎到了尾声,越来越稀薄,原先把月光震得颤动着似的,此时渐觉定着下来,但却发觉不知是谁在给整片缓缓的曳着走。也不知道是否由越来越重的困意,觉得番薯越摘越多,希望摘完了躺下来睡一会儿,可是番薯堆似乎在自动增息。
若是番薯堆真的在自动增息,对于此时的我,大概不仅不可喜,反而可憎,因为我此时一心一意,只想着快一点儿摘完了躺一会儿。
然而我的眼帘愈来愈蒙,我的意识也跟着蒙了起来。
最后我放下了番薯站了起来,决定去小溪里洗个面。
这时才发觉明月早已西坠,怪不得先前眼帘模糊了。
小溪仍旧潺潺作声,是小溪在梦呓呢?还是小溪彻夜未瞑?不,应说小溪水彻夜在赶路,在嚅嗫不休。
走了几十步,迎着东北风,闻到一股清水味,困意早消了。
活动了几下筋骨,没有下水去,又走了回来。
只见一只大鸟,从头顶上飞过,模模糊糊,窜向东去,黑黑的身影,觉得头部格外大,飞得又不快,大概是猫头鹰无疑。
东边山顶上早转出了猎户星座,依月份日期及躔度推,此时大概是半夜过后两点左右。
再过两三个钟头就破晓了,非得再赶工不可。
查勘了番薯堆,剩下一整堆又多一点点儿。
于是我又坐下来,加紧挽摘。
才坐下来,远远的,南边便传来鸡啼,我家那只公鸡也应和着啼了。
这是乡下人所谓的鸡啼二遍,头一遍是半夜十二点左右,可怪,我怎么没听见鸡啼头遍呢?也许是心不在焉,也许有所湛思吧!一个中年以上的人,或当午夜梦,或彻夜不瞑,总不免感平生于畴昔,有许多往事可堪回忆,虽窗边鸡啼,庭外犬吠,未必听得见。
也不知道我那时是在回忆些什么,想着些什么,或是正为困意所袭。
然而在这么深的夜里,听鸡声此起彼落,真有说不出的滋味。
我一向最爱凭声揣摩声主的大小、形状与年龄。
我自小便爱鸡甚于一切。
记得一手抚养的一只小公鸡,有一夜被老鼠咬断了一条腿,经我悉心照顾,居然长大成为堂堂大公鸡,只是拐了一只脚,举止有些不便而已。
我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有时它正跟着母鸡群在一起,只要我呼唤,就会即刻拐着走过来;一天里我总要抱它几回。
一天,我放学回家,呼唤我的公鸡,不见踪影。
母亲走了出来,迟疑了很久,告诉我宰了待客了。
我听了放声大哭,我恨那个客人,也恨我的母亲。
这是几十年前的儿事了,于今犹历历如昨。
我也爱母鸡,但更爱公鸡。
有一回,我家一只母鸡刚带大了一窝小鸡,小鸡勉强刚能自立,母鸡中了鸡瘟病了。
我忧心忡忡,看着母鸡发愁,替她照料小鸡。
就这样天天看着母鸡,爱莫能助。
终于母鸡死了,我掉了不知多少的眼泪。
我自己也是肖鸡的,不是为了肖鸡才爱鸡,而是鸡天生可爱:鸡的形体优美,大小适度。
母鸡羽色和样子都令人觉得十分温驯,纯粹是一种典型的雌性美;而公鸡则羽色耀人,气概英伟,尤其那通红的鸡冠和高而流线式的翘尾,完美到极点。
它又有夜间三遍警世之声:第一次在半夜里啼,大概是为了提醒农人和马夫给牛马添夜草,且出来巡视周遭,以备盗贼;第二次啼,大概为了有事早起的人,生怕他们耽误了正事;第三次啼,则天已破晓,要叫醒普天下之人,莫要落在晨光之后。
古人论鸡有五德,很久以前读过,现在都忘光了,大概是这几点意思吧!待鸡啼三遍,我和赤牛哥早已在路,晓风拂拂,晨光熹微,蹄声,车行间关,我内心里感到无限的轻快,反而没有半点儿困意。
第二部分: 第8节:我行我素
卖过番薯,办了一些日常用品,回来人牛都需要休息,因此整整睡了一个下午。
及至醒来,天色已暗,土蜢正竞鸣得响。
一场酣睡,睁开眼睛,看到的竟是夜色,这种昼夜倒置的感觉,虽不是没经验过,却极为不习惯。
往常,睁开眼看见的是一片曙色晨光,满怀生气的,准备着出去做活。
可是,此时满怀生气的,眼前却不是做活的景色,自然很觉得怪。
也好,好久没有过长时间的夜读了,这上半夜何不读个痛快!于是吃过晚饭之后,放了牛草,灌了潘,喂过花狗,在庭中田外溜达了一会儿,就进来读书。
读哪一部好呢?最好是挑一本能一口气读完的。
在书橱上挑了又挑,很难挑到一部分量这样适切的书。
这一次最好是挑本渴望已久,一直没有机会读的书,但那样的书部头都嫌大些,四五个钟头哪里能看完?挑来挑去挑不到一本合适的,最后挑了法国小品文大家J.Renard的《红萝卜》。
是日译本,前些时读了半部,何不续完?Renard的《博物志》,除了极小部分限于当时的观念,大部分都可称得是神品,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杰作。
前半部的《红萝卜》也是神隽之至,是千古不磨的好文字,后半部当不会不相称吧!于是我打开了《红萝卜》的后半来读。
正当我读得入神,屋瓦间忽咔咔作响,不由习惯地抬头察看,只见一只家鼠从梁椽间钻了进来,目光炯炯地直瞅着我,我故意屏息静止,它却打算沿着壁沟下来。
老鼠这种生物,农家没好感,读书人只一个“鼠疫”的病名就不免对它怀着十二分的嫌恶。
于是我又习惯地跺了跺脚,它便一溜烟地又溜了出去。
不看壁钟,就知道准是十点二十分左右。
果然是十点二十五分。
平常我是十点正准备就寝,大概十点十分至十五分我就熄了灯,五分钟后它就攀檐走壁地溜进来了,很准。
今夜大概是发觉有灯光,迟疑了五分钟。
农家照习惯都养有猫狗,但是鼠辈还是我行我素。
台谚云:“做贼一更,守贼一暝。”猫狗能奈它何吗?要真能治鼠,一家最少也得养三只猫,并且晚上一顿不能喂食,须严格执行,否则猫儿吃饱了晚饭,找个舒适的地方呼呼地睡去了。
世上懒人多于快人,懒猫自然多于快猫。
况且猫儿纵使白天睡够了,晚上不喂食,大都往野外跑,扑山去了,守在家里的不多。
养了三只,总有一只性情内向的,待在家里,鼠辈就非得格外警觉不可了。
但是Renard的《博物志》里“鼠”一题却有很妙的写法,把读书人和老鼠的关系写得再切贴不过,他写道:在灯光下写着今天应写的一页,有种轻微的动静传耳可闻。
停了笔,那动静也停了,再沙沙地动起纸笔,那动静又传来。
一只老鼠睡醒了。
我知道它在下女放抹布刷子等物的暗壁洞洞口走动着。
不久,它跳下床来了。
它在厨房的铺石上绕着跑了。
接着,它移近炉灶,转到水槽,终于钻进碗碟里去了。
它如此逐步向远方侦察而进,便渐渐挨到我这边来了。
我一搁笔,那过分的静竟使它不安起来。
我一用笔,它就觉得或有另一只老鼠比邻而在,便安稳了起来。
不久,它不见了,原来它已跑到我的两脚之间来了。
它从这只椅脚到那只椅脚,绕着跑,它刷刷地掠过我的木拖鞋。
它开始啃了,啃那木质;终于爬上来了,爬上了我的木拖鞋。
哧!这一来我不仅不能稍动一动我的脚,也不能有过大的鼻息,要不然,它一定会拔腿就逃了。
然而,我却不能不写啊!我怕被它遗弃,落得孤独枯闷,我先则只给已写成的文字标点句读,或只画画横线,然后,一点一滴地,一如它啃东西的样子,一笔笔地写下去。
真是一段神笔!“红萝卜把头上的帽子拿下来,掼在地下,用力地踩着,大声叫嚷:‘没有人爱我!压根儿没有人爱我!’”红萝卜虽即因了有那样的生母,对他无情无爱,甚至酷虐,但是全书的精神却是在于随段随篇的神隽,把它当一部长篇小说看是错误的,《红萝卜》不折不扣是另一本小品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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