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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学:大地的事(四)21-22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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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学:大地的事(四)21-22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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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西文库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3867 更新时间:2011/5/30 15: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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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第21节:九月二十日
意外地看到一只大苍鹭和虎鸫;可巧碰上白眉鸫过境,一群大约有两百来只,在白樟上喧腾不休。
小溪流穿林间,是这座森林的腹地胜景。
或两岸古木对抱,女萝成帘,下拂溪水;或丛薄乍启,草地临溪,明光旖旎,自为洞天。
密菁灭径,深草蔽蹊,溪岸容足,则攀条附干而行;逼仄难通,则涉水溯流而进。
蜿蜒旋,五步殊境,十步异世,迷而不返,乐而忘归。
是这般迷人的一座森林,一直连到山。
平时很少进入,总觉幽境天然,偶一涉足,容或可许,若迭至纷扰,无乃罪过。
大率春秋各造访一次,其余则只在林外眺望瞻仰而已。
但每日饮食洗涤,全用林中流出的溪水,说来受惠实在多而又多。
直留连到林中渐暗,方才出来割了十数总草,由牛哥驮着,愉快地在暮色苍茫中,在疏落的小雨中,缓步走回家。
九月二十日
近午时澎湖的载了酱油来。
前回寄三罐,才用了两罐,一罐油面生白,澎湖的调换回去,再加了两罐,给了两罐的钱,仍是寄三罐。
澎湖的也不知道姓甚名甚,他是澎湖人,举家迁来溪州做酱油。
先前是他老爸一两个月踏车载了玻璃瓶装酱油,挨家挨户寄放,大口家一次寄一打,中口家寄半打,像我这样的独身汉家,则只寄三瓶,下回来时照实再给钱。
澎湖人口音重得出奇,因此大家只叫他澎湖的。
后来他老爸老了,轮他载,人们还是叫他澎湖的,姓甚名甚,谁也不问。
自溪州以东,福佬庄,无不吃澎湖家酱油,也没有别人载来竞争。
农人们即或上城镇去办山货海货,从来就不会办了酱油回来,因为家里有的老澎湖家酱油,价钱便宜,而又方便。
一年里难得听到外地人的口音,澎湖的一来,大家都觉得格外快活,只要他开腔讲几句话,空气就变得更新鲜似的,一直提高人们的兴致。
也有些农家自己做荫豉、荫油,但在这一带旱田区,因为本身不产乌豆,此事便交澎湖的一家人办了。
就为不产乌豆、白豆,也无法自己做豆腐。
早晚总有溪寮的客家人踏车载来卖。
溪寮的客家人豆腐做得真好,在别的地方从来没吃过那样好的豆腐。
那客家人纯用乌豆做,不惮烦琐地先去壳,只这一道工夫,别的豆腐匠就不愿意做。
再是纯用盐卤凝固,不用石膏。
而且水量又下得恰到好处,不过浓也不过稀,做出来的豆腐吃起来不觉得有水,又不觉得坚,实在好吃。
别地方的豆腐用白豆做就算是上等货色了,哪有乌豆做的?一般生意人为了省本钱,全用八米豆,做出来的豆腐不止有怪味道,水量还下得多,夹都夹不起,几乎会流走,简直不能吃!等而下之,还有用别的豆类做的,简直只有个模样,吃不得。
乌豆、盐卤、适量的水分,这样的豆腐蘸着荫油吃,那真是人间天上,没话说!多年前,一个好友河北人几回南来,没别的款待,就是这乌豆、盐卤、适量水分的豆腐蘸着荫油请客。
我的这位好友回北部去,也要他的母亲如法炮制,买来豆腐蘸酱油吃,就是不好吃。
他母亲调侃他,你什么都是老陈好,就不曾听见豆腐蘸酱油会好吃到哪里去!此事困惑了他直到现在,现在他已不幸住进精神疗养院里去了。
我等于失了一位好友,每次想起天涯知己,不由心酸!孔子初回访卫国,卫灵公第一句话便请教孔子战阵行伍的事。
孔子要救人,卫灵公却问杀人的伎俩,实在太不相值了。
今天下午我也遇到了这一类的事。
有个捕麻雀的人,脚踏车两旁各夹了一捆雀罗,踏进前庭来,要向我借空田张罗捕雀。
通常捕雀人借空田,田主很少有拒绝的。
照例是将罗张好(形似网球网),等着傍晚雀群归巢,飞到罗前上空的一箭之地时,捕雀人口衔隼笛,吹出雀隼的鸣声,雀群一听见隼声,便惶恐地往地面俯冲,只只著罗。
第四部分: 第22节:九月二十一日
一次著罗,大约有一两百只,绝无幸免者;只有著罗著得浅的挣脱两三只而已。
于是捕雀人便赶紧走过去,一只只掐死在罗上,回头一只一只地收。
一个傍晚至黄昏,捕上千只并不算稀奇。
但是一定要在村庄边的空田上,才捕得到。
因雀群眼看到了家,警戒心自然放松,不注意地面,才会上当;否则若在半路上,它们老早就看出诡计,绕道而行,骗不了它们的。
捕雀人满载准备回去之时,捧了二三十只送给主人家,这是定规,有时主人家嫌少,须得向捕雀人买,大概少几个钱是有的。
这位卫灵公的同路人叫我窘了半晌,真不知如何回答他好,要说不好嘛,不近情,要说好嘛,我做不到。
最后我只有咬了牙根,跟他说:“老兄,我这儿是有点儿不方便。”捕雀人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直四下的看。
“空田里也没什么妨害的,没什么要紧啦!”我不得不寻思片刻,找个什么理由搪塞。
可是有什么理由好搪塞呢?要说我是吃素的,骗不了人!要说是下过誓不杀生,又不免古怪!“别人都送三十只,我送您四十只,总使得了罢!”倒是他抢了先机,我尽在下风。
“是这样啦……总之,也不便说明,还是请您老兄委屈委屈!”那捕雀人平生大概是第一回被拒绝,很是不高兴,嘟囔嘟囔着走了。
谢天谢地!好在那捕雀人还算干脆,换个死缠活赖的,真不知是何局面!捕雀人走后,日也向晚了。
站在庭中,向空田望去,雀群正一群群地回来,看着心里有无限的安慰。
记得小时候,小溪北岸上,正对牛涤和屋后,有一排木棉树,高耸入云。
每天傍晚,雀群自西边水田区回来,黑压压的,几乎遮蔽了半面天空,衬着晚霞,成了一面奇景。
大约雀群要费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断,每株木棉树上,约略估计,最少有三四千只,五株共计一二万只,煞是奇观。
早晚只听见麻雀的嘈杂声,几乎什么也听不见。
经过一二次超级台风,木棉树差不多只剩半截,光秃秃的,村庄里再没有乌鸦落脚处,乌鸦不来了;再没有喜鹊、老鹰筑巢处,喜鹊、老鹰也走了;尤其那半个钟头不断的雀群,多么令人怀念的木棉树啊!记得那年铁风台,屋瓦掀了,雀群避风雨,尽飞进屋里来,天亮一看满屋的麻雀,屋后檐下冻死了五大麻布袋。
纵使教科书上怎样的教人麻雀是害鸟,别人如何的不喜麻雀,我和麻雀自小便有着特殊的感情:那晨昏大片的吱喳,满树的跳跃,那半个小时才飞得尽的大景观,那是我小心灵的一大部分。
九月二十一日
酣睡中醒来,听见猫头鹰在窗外老杨桃树上鸣。
猫头鹰的鸣声一点儿也不吵人,相反地,有种静谧感,可加深人的酣睡,但是我还是醒来了,可见猫头鹰的鸣声如何地吸引我!既听见猫头鹰的鸣声,兴致便来了,不想再睡了,于是起来点了灯,壁钟“当、当、当”敲了三下,才只有三点钟,管它几点,饥来食倦来眠,一切视需要。
不久猫头鹰走了。
洗过了脸面,坐下来晨读。
橱下传出唧唧虫鸣,那是灶鸡[1],通常聚在灶边积柴下,入夜即鸣,我叫它为诗虫,因为它是诗人夜里唯一的知友,鸣声很美,和外边草中的铃虫声,构成最美妙的音乐。
觉察到灶鸡的细鸣,不得不放弃了书本,此君比书本还吸引人。
通常总因习焉不察,听而不闻,一旦觉察过来,任何事情都抵不过它。
此虫唯一的缺点,是会啃书,但无论它对书本造成多大的伤害,我都不忍伤害它。
听猫头鹰是一种味儿,听灶鸡是另一种味儿,而外边草中的铃虫声,又是另一种味儿,各有千秋,可是都同是夜里的美音。
田园之夜虽说是静谧的,却穿插着一些细微的美音,就像森林中暗穿着涓涓的细流一般。
一灯如花,一室如斗,一虫如泉,一士如僧,欧阳修自号六一,我若自号四一,还胜他二赘。
但名号自来是文人的把戏,太上无名,何用名为?我是森林中的一株树,小溪中的一滴水,原野中的一棵草,田园中的一根苗,天地间的一个生物,我融溶在整体中,安用名号分别为?灶鸡停了,换鸡啼,天差不多要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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