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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3130 更新时间:2011/5/27 16:18:37

天山

以天山为书脊,新疆是一册打开的经典。南疆和北疆舒展辽阔的页码,混血的风景奇崛而起。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傍依两侧,两盆时间的黄沙,两页记忆的残简,沙漠无言的浑沌映衬天山嘹亮的蓝。天山──天上之山,一项浩大工程完成了,被天空交付给了大地。这神圣的派遣,这轰轰烈烈的放逐,从东方到西方,从日出到日落,一行蜿蜒的诗句横亘不灭的美。让神祗去朗诵,让大地去倾听,喉咙里滚动一个炽热的颤音,仿佛泪水就要夺眶而出。四季闪烁,众鸟飞越,骏马插翅,雪豹灼放,清风和泉水拨动冬不拉的琴弦,行吟的阿肯要用三天三夜才能唱出他的赞美。雪峰,一顶中亚的皇冠,冰川,一个伟男子的白发三千丈,岩石和峭崖缝制他的衣袍,松林和云杉添置严冬的被褥,草场铺展羊绒的毡垫,还有怀中珍藏的湖泊,一块块惊人的翡翠。天山──游牧之山,毡房开遍草原,饮烟缚住白云,羊群追逐水草,孩子在马背上长大,蜜蜂和蝴蝶飞不出花的海洋。野罂粟和雪莲花的故乡,黑琴鸡和大角马鹿的疆土,山坡上流淌蜜与奶的家园,这自然的奖赏补偿了牧人的劳顿,成为心灵的瑰宝和珍藏。天山──光辉之山,一个中亚的脊背,一种隆起的美,风景在这聚集、融合,发出欢呼。──太阳的车轮,月亮的灯盏,这光芒中的童贞之山,宣告一个蓝色抒情纪元的开始……

 

葡萄园·葡萄酒

葡萄园是一个后宫,但是太阳的后宫,有一半时间也是属于月亮的。高悬于这座明丽后宫之上的日月的灯笼,将时间的一部分珍藏在那里,提醒时间去孕育、发酵、酿造,从细小青果的羞怯到突然间蜜汁四溅的放肆,整个葡萄园为之一亮,变得绚烂无比,超凡脱俗。
葡萄园从一开始就是女性化的,充满了肉欲的欢愉和感伤,它是灵性的,色情的,挑逗的。它散发的气息近似女性身体的芬芳:从夏日少女的麝香到秋天成熟女性的馥郁。一双美眸使人想起黑葡萄,而紫葡萄通常用来比作妇女的乳头。葡萄园几乎是用无法抗拒的身体的魅力吸引了人们,这是磁石对铁的吸引力。当热恋的情侣在葡萄园中幽会,一种名叫“马乳”的葡萄特别适合他们嘴唇的焦渴。波斯诗人喜欢在葡萄树的浓荫下散步、吟咏,他们华丽性感的诗句在葡萄园中俯拾即是。纠缠的藤蔓,密集的掌状绿叶,枝叶稀疏间漏下的阳光碎银,虫鸣与鸟声,一点扬起的尘土……都是灵感的源泉。光线叉入串串葡萄汲取秋天香甜的汁液,它银叉般的颤栗传达了整座葡萄园的自足──一个身体的自足,一种阴柔的自足,也是迷宫般神秘的自足。

           在枝干粗壮的树下,一卷诗抄
           一大杯葡萄美酒,加上一个面包──
           你也在我身旁,在荒野中歌唱──
           啊,在荒野中,这天堂已够美好!
                      ──奥玛尔·•哈亚姆:《柔巴依集》
如果说葡萄园是肉体的,葡萄酒则是精神的。当葡萄被榨成汁,发酵后酿成酒,它肉体的色情部分已被抽空,变成一种天赐琼浆,一种精神饮品。葡萄酒作用于人的血液、神经,对失眠和忧郁症有良好的治疗效果。葡萄酒神秘又神圣,我觉得酒窑不应该筑于地下,而要置于高空。普希金认为,酒窑中有慰籍,有歌者的奖赏,有诗的火焰和爱之痛苦的遗忘。不仅仅是在古典的希腊,世界各地的酒窑都住着一个头戴常青藤冠、身披兽皮、手执酒神杖的狄俄倪索斯,他保证了人神同乐这一狂欢秘祭不至于在人间失传,并使葡萄酒像泉水一样从大地汩汩涌出。
汉地葡萄酒酿造技术来自西域。东晋张华所著《博物志》上说:“西域有葡萄酒,积年不败。彼俗传云,可至十年。欲饮之,醉弥日乃解。”在伊斯兰教传入西域之前,中亚民族嗜酒如命,毫无禁忌,收录在《突厥语大词典》中的民歌证实了这种豪饮:“让我们吆喝着各饮三十杯。/让我们欢乐蹦跳,/让我们如狮子一样吼叫,/忧愁散去,让我们尽情欢笑。”
红葡萄酒使人想起血,或者就是血的一种象征。在中亚创世传说中,葡萄树正是用血来浇灌的。贡纳尔•雅林在《重返喀什噶尔》一书中引用了一则维吾尔族的古老传说:魔鬼先后用一只狐狸的血、一只老虎的血、一只野猪的血来浇灌葡萄树,因此人喝了葡萄酿的酒,就变得像狐狸一样聪敏、老虎一样凶猛、猪一样肮脏。这则传说可能是中世纪《罗马人的事迹》中一个故事的翻版:“诺亚发现野葡萄树被称为‘田地或道路的疆界’。当他发觉葡萄酒是酸的,便找来狮子、羔羊、猪和猿四种动物的血,在血里加上泥土,于是做成一种肥料,他便给葡萄树施了这种肥。就这样,血使葡萄酒变甜了……”葡萄酒作为一种矛盾的液体,里面居住着狄俄倪索斯,也禁闭着随时醒来和咆哮的野兽,它像血一样挑衅着人。宗教意义上的葡萄酒神圣无比,是“上帝之血”的象征,圣餐中的葡萄酒和面包是基督的血和肉,这是《圣经》中著名的比喻,基督还告诉他的门徒:“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伊斯兰教视酒精为恶魔,为了避免礼拜时神智不清,严禁穆斯林饮酒,但同时向信徒们许诺,进入天国后能喝上一种美味无比的“用麝香封存的葡萄酒”。
大地上的葡萄酒无法禁止,正如欢乐和梦想不能取消。阿拜利说得十分精彩:“葡萄酒在宗教里是上帝的血的象征,它能给我们鼓舞,它是我们克服地球引力的精神力量,还能给我们的想象力插上翅膀……当梦中高脚杯的深红或金黄色的葡萄酒熠熠发光,人生就是非常有意义的。对于灵魂而言,葡萄酒带来的奇迹是神圣而富于活力的,它能使呆板单调的尘世生活插上翅膀,从而变得神圣。”
葡萄酒熠熠生辉,葡萄酒之路直通天上。它是一把迷狂的梯子,一对强劲的翅膀,一匹梦幻的骏马──
  
             今天的太空多么壮丽!
             不用马衔、马缰、踢马刺,
             我们以酒为马来骑上,
             驰往神圣仙境的穹苍!
                       ──波德莱尔:《情侣的酒》

 

 

 


·雪

我居住的边城一年中差不多有半年的冬天,冬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下雪,堪称一个“雪的首府”。雪作为花瓣,它的凋零最为彻底,而作为一种珍贵的银屑,它也许是最高神灵沉思默想的产物,一种寒冷思想的结晶。孩子们更愿意将它想象成糖,需要大量这样的白砂糖才能将现实改造成童话。……无数闪闪发光的六角形紧张而飞速地旋转,使整个冬天陷入恍惚迷离的境地之中。边城的雪天,“天空飘着雪”的说几乎是不成立的,因为下雪的时候,一方面天空是找不见的,好像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或者被颠覆了,另一方面,雪不仅仅来自天上,而是来自任何可能的方向。它满天的飞舞将每一朵雪花划出的轨迹纠缠在一起,犹如“小径交叉的花园”(博尔赫斯语),制造了视觉和空间的混乱,改变了城市的秩序。它集体性的狂乱往往到了各种力量自相残杀、相互抵消的程度。雪的狂舞几乎是喷射,这种喷射来自一幢建筑、一座电视发射塔、一棵树、一堵围墙、一盏路灯、一块广告牌,有时来自一辆出租车、一个兴高采烈的行人、一头迈着碎步的毛驴,大街小巷都学会了高超的射击技术。雪射击人,使他的体温下降一度,雪射击物,使它颤栗并兴奋。有时雪麋集在一起,到了一定程度又哄然散去,像一次爆炸,发出节日鞭炮的噼叭声。雪陶醉于自身的迷狂,这样一个激烈的乱糟糟的局面好像永远不会结束。但雪终于停下来了,好像它累了,需要休息了。这时,城市变得出奇的安静,连远处行人的脚步声和隔街的咳嗽声都听得一清二楚,街道变得空旷、生动,好像是刚修筑出来的。空气中因为冬季取暖而弥漫的可怕烟尘被清洗得干干净净,人的肺也被清洗过了。雪终于死去了,它洁白的尸骸布满街道,躺在屋顶,挂上树梢。天空又露出湛蓝的穹顶,久违的太阳光芒耀眼,仿佛是新的一轮。雪谦逊地让出一条路,让城市和天空再次诞生。雪诞生了人──几十万市民扛着铁锹,浩浩荡荡上街扫雪,从来没有见过有这么多人,你会怀疑他们是被雪生出来的。他们的鼻子冻红了,成了一只只可爱的胡萝卜,而久居室内的苍白脸色渐渐被劳动的红晕驱散和替代……街上,积雪被汽车压得瓷实、光滑,成了溜冰场,行人在走动中跌跌撞撞,发出欢呼和惊叫,但很快,他们就学会了速滑和飞翔……

 

 

 

 

 


·雪豹

雪豹是边疆生活的一个图腾。它出没于高山峻岭,如游兵散勇,将自己放逐进偏远、孤寂和坚卓,其珍稀性更多地呈现出精神生态的象征意义,仿佛神明的作品横空出世──是的,它耀眼的环纹正是神明之手打上的胎印。
雪豹是放大了的猫和缩小了的老虎,它综合了战士和哲人两种角色──既在一定高度生活,又到低处去捕猎──它是根与翅混合的灵兽:小巧,敏捷,双目如炬,克制着高傲的兽性。据哈萨克牧民讲,雪豹捕食羊、麝、鹿、雪兔、鸟类,当它闯入羊群,只袭击其中瘦弱无用的一只,绝不伤害别的,更不会像狼那样乱咬一气。它本性中的残忍转化为无与伦比的节制和风度。大多的日子,它仅靠雪水来维持生命,度过漫长的冬季。而一旦它的胃口得到满足,立刻目光柔和,步履翩翩,温文尔雅如同一位谦和的王子,然后回到雪山上去沉思默想。──在它小小的脑袋里渐渐明亮起来的也许正是哲学家绞尽脑汁的一些问题吧。
当人说出“雪豹”二字,表明他的有所选择,这正如上帝在十三世纪选择了一头“豹子”,仅仅为了让它成为但丁《神曲》中的一个词。一切珍稀的灵兽,一切伟大的创造,均是出于上帝的精选。对于人类来说,拥有和雪豹一样被选择的勇气和魄力,永远为时未晚。
人类身上有雪豹,这表明人类依然有救。看哪,雪线之上走动的雪豹如一枝火焰,在荒凉和高寒中灼灼盛开,使我们获得了一种参照,一种砥砺。

 


·鼓

鼓是西部强劲的心跳。──咚!咚!咚!……嘭!嘭!嘭!
──在木卡姆或麦西莱甫的音乐盛宴上,在由木笛、唢呐、萨它尔、艾捷克、弹布尔、独他尔、热瓦甫、卡龙等组成的维吾尔庞大的乐器家族中,膜鸣乐器的鼓是灵魂,控制着音乐的节奏和速度,如同统帅的马蹄引领大军的奔驰和冲杀,这大地的心跳也是人的心跳,心跳控制着一个血液的流速、身体的冷暖、情绪的低沉与高亢。
鼓之上,节奏的精灵赤足披发而舞,速度的递进如浪涛推进长河不倦的奔流。鼓的神奇魔力,一方面在于鼓手出色的表达和淋漓尽致的发挥,另一方面与制成它们的材料有关,听听这些名称:羊皮鼓、牛皮鼓、马皮鼓、驴皮鼓、蛇皮鼓……每一只鼓都系着一个动物的亡魂,它们随时都会在鼓上醒来、复活。──鼓在响,是亡魂在叫,高吼、低吟或长啸都是大自然原始的回音,并带着一种酣畅重新回到永恒的寂静中去。节庆的鼓声庄重而奔放,犹如肥大的雨滴打向干旱的大地,犹如人间典雅的盛装舞步;醉酒者的鼓声炽热似火,像一道道闪电划破长空;旷野音乐有时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只鼓,但并不影响人们野性狂放的表达;鼓还是一件跳神祝祷用品,在古代突厥民族中,集幻人、卜人、星者、医师为一身的萨满,正是用鼓来驱鬼除病的。
没有了鼓声的西部不能称之为西部。在城镇、乡村、荒野,鼓声响起就是一种召唤,人的血液加快了奔流,卑微者的生命得到了提升,愁苦的眼中闪烁出光芒。──鼓不是一件乐器,而是一件武器,它是专门用来与悲伤、失败感和时光流逝作战的。当南方的笛子催人沉沉入眠,西部鼓声则令人一跃而起,迎向黎明和晨光。
如果生命不想表现为沮丧,那就表达为鼓一样的热烈吧!

 

·马

                      游牧人……是一捆神经、骨骼和肌肉
                               ──希提:《阿拉伯通史》

游牧民族血管里饲养着一群奔马,他们不停地在大地上挪动,无法使自己停止下来。当突厥人在漠北高原游牧的时候,“每逢传来马嘶声、犬吠声、牛鸣声、骆驼吼叫声、野兽咆哮声、羊群咩咩声、鸟雀嘁喳声、婴儿呜咽声,都从中听见一种‘喝起、喝起!’(‘走、走’之意)的呼喊,因此,他们便从他们驻扎之地挪动。不管他停留在何处,都听到‘喝起、喝!’的呼喊。”(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在不断的征战、劫掠和迁徙中,昙花一现的汗国在马背上摇晃不已,他们腰挂敌人头盖骨制成的饮酒器,宝剑呼啸着开路,马蹄扬起荒野遮天蔽日的尘埃。

            战马奔驰,
            四蹄迸发火花,
                点燃枯草,
                草原在燃烧。
                          ──《突厥语大词典》

九世纪中叶,维吾尔突厥人分别迁徙到河西走廊、吐鲁番盆地和塔里木盆地,进入绿洲定居生活,解甲归田的战马变成了农耕畜力和商贾的运输工具。三个世纪后,在突厥汗国的故地蒙古草原,一个强大的帝国开始崛起,这就是成吉思汗的草原帝国──马背上不可一世的帝国。
在征服巴格达的时候,成吉思汗站在这个伊斯兰的圆顶屋上,宣布自己是“上帝之鞭”,这赋予他的屠戮神赐福恩的色彩。他告诉他的大军:“人生最大的事是战胜敌人,追逐他们,夺他们所有的东西,看他们所爱的人以泪洗面,骑他们的马,挟他们的妻女。”他的子孙的确以“着锦绣,食佳肴,乘骏马,拥美妇”为征战目标和生命享受。战马和弓箭给了他们不可战胜的军事力量,马蹄践踏之处,定居文明的城镇和村庄顷刻化为废墟,“他们像他们的图腾‘狼’一样,……怀着闯进篱笆、进行掳掠和带着战利品逃跑的古老的冲动。”(勒内·格鲁塞:《草原帝国》)他们冲向敌人,如鹞鹰扑向鸽子,雄狮扑向小鹿,他们视战争的宴席为佳肴,把一口吞食刀剑看成满饮一杯美酒,见证者说,他们到来,他们破坏,他们焚烧,他们杀戮,他们劫掠,然后他们离去。在马鲁城,每位战士分配杀人三百,在契丹,死者的右耳堆积成一座小山。
蒙古人经过的地方,一切都化作了齑粉。他们嗜血性的闪电袭击从长城到达多瑙河,从黄河直抵西伯利亚,从中国边界推向欧洲边境。当时的欧亚之路就是由成吉思汗大军的铁蹄践踏出来的北方草原之路,一条蛮族之路。作为嗜血和征战的大帝,成吉思汗同时也是秩序和统治的天才,他有严密的组织、家族的罗网和铁一样的扎撒,他的军队在战时野兽一样冲锋陷阵,在太平无事的日子又像绵羊一样生产乳汁、羊毛和其他有用之物。成吉思汗是世界征服者,也是庇护者,在他的庇护下,破碎山河重新形成帝国辽阔完整的版图,城镇和村庄的废墟再次恢复了生机与活力。撕杀与携手,喧嚣与寂静,战争与和平,从来都是一对孪生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几乎整个欧洲、西亚、伊朗、印度和中国进入了同步的文明进程。阿布哈齐写道:“在成吉思汗统治下,从伊朗到图兰(突厥人地区)之间的一切地区内是如此平静,以致一个头顶大金盘的人从日出走到日落之处都不会受到任何人的一点暴力。”

从北方和西域传来的战马的嘶鸣惊扰了一代又一代中国天子的梦。茹毛饮血的野蛮的游牧人简直成了天子的梦魇,使龙体恍惚,寝食不宁。 不知是谁的灵机一动,和亲政策成了锦囊妙计:将野蛮人亲戚化,让匈奴单于、乌孙昆弥、蒙古汗、吐蕃王统统来做汉人的女婿,我们的天子才是东方大家族威严的家长。于是被挑选出来的美貌公主踏上了泪水涟涟之路,远嫁陌生可怕的异乡,柔弱的肩头担当起过于沉重的国家使命。作为政治的礼品,个人的痛苦是次要的,可以忽略不计。她们要么早早地客死膻腥的异乡,要么熬到风蚀残年向故乡交还一把枯骨。最早的汉人边塞诗不是高适岑参们写出来的,而是出自远嫁乌孙的细君公主之手,它被记录在班固的《汉书》中──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
              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毡为墙,
              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
              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与和亲政策同步的,是长城在抓紧建设。这浩大工程,从嘉峪关到山海关,从沙漠到海滨,堪称地球最宏伟、最长的围墙。现在好了,危险被挡在围墙外了,天子可以高枕无忧了,尤其当在宫中与三千嫔妃寻欢作乐时,大可轻装上阵,淋漓尽致。但天子还是有所疑虑,不是十分放心,他想到游牧民族的厉害主要依靠强悍的马匹作保证,看看自己国内,实在令人汗颜,那些娇小的矮种马简直如同玩偶,不配装备堂堂帝国的军队,只能作为贵族们出游散步的乘骑和动物园中孩子们的观赏物。天子早有耳闻,好马出西域,他还知道,马是龙的近亲,超自然的骏马能带他飞升天界,进入永恒。有了强烈的渴望:找马去──找到良马、好马、宝马、天马、神马!张骞出使乌孙同时承担寻找好马的使命,但张骞本人没有带回“背为虎纹龙翼骨”的大宛马,不久以后,汉朝天子却得到了一种品系优良的突厥马,这种马头部硕大,高鼻梁,母羊式的脖颈,身材纤细,四肢修长,英武迷人。唐玄宗曾得到过六匹拔汗那国进献的真正的汗血马,他非常高兴,将马的形象画在皇宫墙壁上。到了唐代,大批良马从西域涌入内地,天子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撒马尔罕的金桃》一书中说,回鹘曾派商人特使,赶着一万匹马来到唐朝请求互市,这些马的价钱甚至超过唐朝每年的财政收入。良马的引进使帝国萎靡的军队振作起来,但在农耕的土地上它们不可避免遭受了变异,部分马匹成了表演、观赏和现耍的工具,助长了帝国享乐主义风气。也有一些意外的惊喜,鸠摩罗什和玄奘的宝马从印度驮回了佛经,佛光照耀下的古老东方再次焕发出神奇魅力。

人类将自己的梦藏于一个马腹,为的是将它生下来,在大地上建功立业。天马、西极马、汗血马、胭脂马、小仙马……这些好听的名字本身就像人类一个个灿烂的梦。马背上有梦,所以拥有不可估量的载力,它能驮动一个帝国,一片天空,一种无垠。而人却在马背上退化,变成马的一个器官,一个渐渐消失的器官……当堂吉诃德手持长矛冲向风车,堂吉诃德是不存在的,是他的坐骑洛西南特(第一流的瘦马)在向前冲,与那些转动的“巨人”搏斗。这场激战近乎绝望的挣扎,为遥远的马背时代留下一个虚无的幻影,一点微弱的回声。

 


·地毯

当游牧民族在羊毛毡毯上入睡、做梦的时候,地毯成为他们的飞马。而农耕民族则将家园定居在一张地毯上,他们都是出色的园艺师,精心栽种的葡萄、石榴、无花果、巴旦杏总是枝繁叶茂,果实累累。农耕民族从一种广袤撤向一小块地毯,并在那里扎下根。围着这张地毯的绵延的群山和荒凉的沙漠衬托出他们家园的美丽,最热烈的歌舞也从一张地毯升起。
在古代丝绸之路上,丝绸和地毯常常擦肩而过,像人群中两个身体的轻轻相碰,感受到对方不同的质地和温度。那个时候,中国丝绸正随着毛皮、瓷器、桂皮和铜镜的队伍远征西方,波斯地毯则混于黄金、玉石、象牙、琥珀、乳香的行列徐徐东行。但丝绸在西方命运多舛,罗马帝国狂热追求丝绸的风气中,人们发现这种半透明的衣服使妇女近乎赤身裸体,一位凯撒下令禁止人们穿著丝绸服装,他甚至认为丝绸是国家堕落的根源。而波斯地毯在半路的中亚大受欢迎,走进家庭成为必备品,它的代代传承混入了越来越明显的本土特征。在现在的新疆,最简陋的农舍,最不起眼的黄泥小屋,通常都有地毯出现:地上的毡毯,墙上的壁毯,炕上的花毯,还有坐垫、鞍褥。地毯将陋室变成了王宫,它还为人类引进了一门积极的哲学: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帝王。
春天,妇女们抱出地毯,晾晒于阳光下的草坪。这些雍容肥胖、慈眉善目的异族妇女鼹鼠一样满足。几张旧地毯是她们的嫁妆,她们的爱情园地,她们暗淡下去的似水年华,她们要将它变成新的。她们轻轻拍打,抖落灰尘,同时释放出潜藏在地毯中的游牧民族:沉睡的蠹虫和虱子开始醒来,由于吸食了羊毛残剩的油脂而精神饱满,现在又抖擞着自己,向着阳光丛林进发了……
我将写作比作织毯师的工作,需要将一生时光搓成经线和纬线,耐心又细心地编织才行。我梦想自己能写出一本书,拥有地毯华丽缜 密的风格,一种迷人的纠缠。当然,我更渴望像阿拉丁一样拥有一块阿拉伯飞毯,轻盈地飞过人间的一千零一夜。
十二木卡姆

十二木卡姆以可能的长度与时光较量,与日月赛跑。这是一座激情的高峰,一座音乐金字塔,一桌歌、诗、乐、舞的盛宴,宴席上摆放着320首乐曲、44位诗人的4492行诗,全部演唱一遍要花整整24小时!

            木卡姆是黎明前的晨风,
            它是世上哈伦(套曲)的前奏,
            百灵在它面前觉得惭愧,
            世上再无超过它的价值。
                              ──哈迪尔汗

十二木卡姆中有晨光、美酒、少女、花鹿、火、剑、黑夜、飞蛾、窗子、废墟、空气、麦粒、荒野、花朵、精灵、坟墓、河流、砂石、泪、云团、雨滴……有时光中的秘径、大自然的礼赞、爱的忧伤与狂喜、旷野上的奔跑与呼喊、麻扎中鬼魂的呜咽、宗教的肃穆、苏菲派的苦行与神秘。它是典雅的宫廷风格与狂野的民间特征的一次伟大的融合。“十二”这个数字极其神秘,它指向奇迹,指向有限中的无限。黄道十二宫、十二使徒、十二部落、十二生肖等早已显示过这一数的光辉,十二木卡姆又为它添上新的一缕。
它的搜集、整理、成形注定了一位女性的使命,是冥冥中上苍的选择。阿曼尼莎,一位樵夫的女儿,拉失德汗的王妃,团结大批乐师、歌手和诗人来完成这一宏伟工程。首次规范化整理,如同把散失民间的点点金屑重塑为一块金砖,其功勋记录在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的《乐师传》中。阿曼尼莎34岁死于难产,然而十二木卡姆是顺产的,十二个歌唱的婴儿诞生于新疆大地,分娩于阿曼尼莎的子宫。在叶尔羌汗国时代,从王宫到乡村,诗和音乐是维吾尔人每日餐桌上必备的食粮,时代氛围犹如果园的芬芳,十二木卡姆就是从枝头摘下的十二串葡萄,十二只咧嘴歌唱的石榴。
在新疆艺术学院的小礼堂里,我曾有幸聆听过数十名少男少女的演唱,我的激动只能用一句话来表达:古典的华美,时光枯枝上的辉煌。
从十二木卡姆开始,维吾尔民族有了一根完整的歌唱的神经,它柔韧而不可折断。一个歌唱的民族是不会消亡的,人在离去但歌声留下。它热烈,狂喜,同时又不回避人世的忧愁和苦难:“我的身躯被愁闷大军践踏成了尘土,/淹没世界的洪灾又将其汇入泥流之中。”(穆斯台扎特木卡姆)
通过歌唱去与时间搏斗是一种高贵,一种强大。拥有十二木卡姆的民族是有福的,高歌和低吟都汇入了天籁。

 

 

·麻扎

……午后旷野上的强光混合着尘世与幻影。一群红嘴山鸦停在高压电线上聒噪,因为饱食夏日肥美的动物腐尸而羽毛黑亮,几乎能滴出油来。秃鹫和鹞鹰展开巨大的翅膀在空中盘旋、滑翔,在它们深褐色的瞳孔中,不断放大的是荒原上的一块砾石、一株牧草、一只沙鼠……仿佛蜃光一闪,一座孤坟突然出现在视野中,使奔波的旅人陷入静默的沉思。──麻扎就像大地长出的一只胃,在时间的黑暗中静静消化“死”这个词。
穷人和无名者的麻扎微微隆起,由黄泥修筑,与大地的土灰色融为一体,它们简单的造型和杂乱的排列好像亡灵神秘的符号和大地古怪的胎记。这些麻扎成片出现,如同死者在生前爱好集体性节庆一样,在另一个世界他们也要结伴而居,相互有所依靠、抚慰。他们尘世卑微无名的生活配得上现在永恒的寂静和安宁,麻扎像一块块闪烁的裸岩,闪烁是对死的庆贺,是静默的歌唱,因为死者的忍耐超过了生者的坚毅。
另有一类麻扎雄伟壮丽得能流淌出音乐来,高大的拱顶,琉璃瓦装饰,熠熠生辉,欲与天空比高,与日月争辉。里面安葬着贤明的汗王、圣战的英雄、美丽的香妃、伟大的学者,他们的寝陵用一生的遗芳来建筑,人们用一种死的奢华形式来保证他们的名字不至于湮没并在时间中腐烂,这多半出于敬意和崇拜。在塔克拉玛干盆地,特别是在中亚古都喀什噶尔,从前圣人墓是如此之多,连老百姓都有些生疑。斯文·赫定的《亚洲腹地旅行记》中有一个趣的故事:一位老师在喀什噶尔的一座坟墓旁给学生教授《古兰经》。一日来了一个学生,对他说:“老师呀,给我一些用的东西吧,我要到外面的世界寻找我的幸福去。”老师回答道:“我所能给你的只有一只毛驴。拿去吧,上帝保佑你的行程。”少年骑着这匹毛驴昼夜赶路,在穿越大沙漠时,毛驴病死了。少年很伤心,把毛驴埋进沙里,坐在坟旁哭泣。途经这里的几位商人看了这幕情景很是感动,出资为这头毛驴修了一座体面的麻扎。麻扎的声誉很快传播开了,远近各地的香客潮水般涌来。喀什噶尔的那位老师也来了,他很是惊讶,问学生:“在圆顶下面的是哪位圣人呀?”学生凑着他的耳朵说:“是你送给我的那匹驴子呀。可是请你也告诉我,在你授课的麻扎里埋藏着哪个圣人呢?”老师就告诉学生:“就是你那匹驴子的父亲呀。”
这则故事可以不足为信。历史的真实不容唐突,上帝的公正性也不可冒犯,公正性体现在死亡面前万物平等的观念,不管是人还是驴子。同样在喀什噶尔,如今马赫默德·喀什噶里和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的麻扎吸引的膜拜者不亚于狮子汗和公驼汗们的寝陵,他们的生命在伟大的《突厥语大词典》和《福乐智慧》中延续,这才是他们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麻扎。对于维吾尔人来说,语言乃道德之首,学者是智慧和美德的化身,他们的麻扎是从大地深处长出来的,正如阿拉伯人所说──

一切学术必须求之于地底,
因为学者都在大地的腹中。

 

 


·哈纳斯

那年在阿勒泰,我随一旅行车队去哈纳斯。出发时天就下起雨来,在阿尔泰山区,这是多雨的季节,雨水宣告了夏天的结束和秋天的开始,空气中有了些凉意。从小城哈巴河到哈纳斯湖,那时还没有现在这么好的柏油公路,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大部分是沙石路和泥路,车开得缓慢,颠簸,像蜗牛一样爬行,好在坐在车里看风景是一件怡然自得的事,所以心里也不太着急。走到图瓦人居住的白哈巴村已是中午,我们匆匆吃了午饭,继续赶路,内心也振奋起来,因为只剩下最后二三十公里了。我们指望越野车开足马力,一鼓作气,直达目的地。雨继续在下,过了一座桥,山势变得陡峭,苍翠浓密的西伯利亚泰加林一望无际。在林中陡坡上,路突然没有了。落叶松、红松、云杉和山杨组成了一座巨型迷宫,仅在粗壮树干间留下一些空隙,汽车就在这些空隙间左右扭动,艰难前行。好在车是好车,三辆丰田牌越野车,司机都是棒司机,熟悉这一带情况的哈萨克人。但我们想错了,车越来越不听使唤,发出牛一样的喘息──车轮开始打滑了,在泥泞中如在油脂或冰面上一样打滑。办法想了不少:挂上前加力,垫上松枝、杂草、树叶,挖去车轮四周松软的腐殖土,但都无济于事。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了:推车。十来个乘客都下了车,人的体力变成了车的马力的一部分。车在泥泞中挣扎,咆哮,仿佛它的肺都要气炸了,人在泥泞中齐心协力,骂骂咧咧。泥浆四溅,喷到脸上、身上,我们也顾不上了。我们的样子一定滑稽可笑,惊扰了山斑鸠和红冠松鸡,咕咕叫着隐向密林,说不定它们正蹲在不远处哪根松枝上,一边吃着美味的浆果,一边嘲笑我们呢。但我们已顾不上这些啦。最后十几公里,我们在泥泞中足足挣扎了三四个小时,车几乎是被我们推上山去的。人都变成了泥人,我们相互看着,哈哈大笑,前仰后合。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突然有人喊了起来:“彩虹!彩虹!”一道彩虹挡在了我们的面前,它太近了,几乎伸手可及。的确,它的一端就从我们身旁拔地而起,大弧度跨向天空。有几秒钟,我们目瞪口呆,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接着,大家纷纷跑过去照相,我也照了一张,一手几乎搂住了彩虹。奇怪的是,这张照片后来洗不出来,我问了同行的好几个人,他们都没有拍出与彩虹的合影,要么照片上人在,彩虹却消失不见了。这至今是我心中的一谜,使人倍感神秘。难道这不是真的,只是一个幻觉?不过,真也好,假也罢,换着想想也是安慰,大自然将美显现给你,让你的眼睛看到,将五彩的种子撒进你心里,这就够了,你想把一切好的都占有并带走,是有点过份了。大自然是慷慨的,同时也是节约的,它瞬息的显现已是一种赐福,一次奢侈的奖赏。一道彩虹是对我们艰难的旅行是最好的奖赏,它近乎一种神示,假如没有以艰难为前提,我们便与它无缘相遇。我凝神静气地看着这道很快会消失的彩虹,它像一个壮丽的拱门,打开远方黛青色群山的宁静、绵延,淡淡的雨雾轻纱一样掠过松林,笼罩了人的遐思……我心中浮现瓦雷里的诗句:“多好的酬劳啊,经过了一番深思,/终得以放眼远眺神明的宁静!”(《海滨墓园》)时间过去了近十年,那次旅行的哈纳斯湖的美景,有关湖怪的传说,醉人的哈纳斯特曲,手抓羊肉,散发松香的林中木屋,等等,都有些淡忘了,唯有一道彩虹在内心深深扎下了根。我珍藏着它,这份大自然的神恩,这永不褪色的五彩之美。

 

 

·胡杨林

之一

当节气摆脱了炎夏,大地吹拂起阵阵凉风,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的胡杨林兴奋和振作起来,几乎在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金黄。蓝天下的金黄令人目眩,这是时间的分娩,这是秋天的醺醉,这是色彩的狂欢,这是无数个梵高在挥霍。十万树叶叮当作响,是黄金在树上舞蹈;十万柳叶状叶片、十万银杏叶状叶片、十万枫叶状叶片耀耀生辉,在金色中团结一致,因为金色是它们的可汗;十万阳光粒子、十万鸟鸣、十万颂赞撒落树冠,因为这是色彩的狂欢节。──轰响的金色,几乎能颠覆沙漠和天空!
轰响也是对人的想象力的一次颠覆。面对胡杨林,人类的想象力一直失语。植物学家专注于它顽强的生存能力:抗干旱、御风沙、耐盐碱;古人停留在几个比喻上:“矮如龙蛇  化,蹲如熊虎踞高岗,嬉如神狐掉九尾,狞如药叉牙爪张……”(宋伯鲁:《胡桐行》)民间将它英雄化:生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死一千年,而不朽一千年。但三千年又能怎么样呢?如果没有壮丽一日,三千年也是漫长的苦刑和浪费,如果没有辉煌一瞬,它的干渴,它的狰狞,它的皲裂,它的破败,它绝望的呻吟,它无奈的挣扎,它体内苦涩的盐,它怪诞的胡杨泪……只是一种不可拯救的昏暗。
所以它全力以赴奔向色彩的巅峰。光芒四射的树冠如同大师的头颅,转动着透明的金黄色的智慧,在凋零前奋力一搏。秋天的胡杨林,它的热烈、壮阔和辉煌可以和荷马史诗、瓦格纳歌剧和贝多芬交响乐媲美。它的狂爱精神向死而生,是对时光的最好祭献,是一次无与伦比的金色的凯旋。

之二

我们进入胡杨林,准备去做一天的野人。
我,两位写诗的朋友,共三个男人,像一支小型游牧部落,带着一腿羊肉,两公斤五道黑(野生鱼),几只油馕,两大瓶伊力特曲,一些水、孜然和盐,钻进了克拉玛依附近的小拐胡杨林。
时间已是十月初,荒野上十万亩胡杨林一望无际,像金碧辉煌的庞大建筑群。我们就在这建筑的内部,树与树之间的空隙就是一些规格不同大小不一的房间。鸟鸣声撒在片片金币般的胡杨林叶上,发出和谐的共鸣。天空高而蓝,像一个不可企及的屋顶,透过稀疏不一的枝叶,金黄色映衬下的天空蓝得极不真实,蓝色变成了一种融化的液体,仿佛随时会从头顶滴落。落叶撒在地上,如同铺了一层金屑。
我们在林中找了大一点的一块空地,捡来枯树枝,点起一堆火。我们将鱼和切成块的羊肉串在树枝上,放到火中烧烤,不停地翻动。一会儿羊肉就吱吱地冒油,在叫,五道黑变得焦黄,火的香味,燃烧的胡杨柴的香味,羊肉和鱼的香味,还有附近枯叶和沙土的香味,组成了美妙的林中烧烤宴的香味。我们贪婪地闻着这种香味,眼睛紧盯着火中的食物生怕它们逃走了,我们馋得直咽口水,在烤好的羊肉和鱼上面胡乱撒上孜然、盐,急急忙忙往嘴里送……整个黄昏和半个晚上,我们大嚼,我们豪饮,我们饕餮,我们酩酊,我们喊叫,我们大笑,我们击石而歌,唱崔健、王洛宾,我们高声朗诵诗歌,朗诵自己的诗,惠特曼、聂鲁达激昂猛烈的诗,十万亩胡杨是我们的听众……
欢闹中我们开始准备过夜的床榻。已是寒露时节,暮色与凉意一起到来,天气一点点冷下来。我们挖了一个坑,将烧尽的烫灰和火炭拔进坑里,再在上面铺上沙土,踩平,夯实,就是我们过夜的床了。在享受了一顿美味无比的林中烧烤宴之后,我们又拥有了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火炕。躺在上面,温暖,松软,舒适,只是没有被褥,我们就找些胡杨落叶象征性地盖在身上。
“什么都有了,就缺几个美人,最好是膻腥味的……”一位朋友突发奇想。
“给我一匹快马,我现在就劫掠几个!”另一位朋友酒后狂言。
……夜幕在四周垂挂下寂静。星光像一些碎银落下来,落在树叶上就叮当响,掉在地上则发出几个低音,形成一支奇妙的夜曲。夜色一点点覆盖上眼睑,我们睡着了。而梦踮着脚尖,悄悄离去,仿佛它要去捕捉天上的嫦娥、织女……

 

 

 

 


·沙漠

假如一个人穿越沙漠,艰难跋涉,没有把自己的命丢掉,这是他的幸运,当他终于回来,他的身体变了──沙子像涌泉一样不停地从七窍流出,他堵也堵不住,用一辈子的水也无法清洗干净。沙漠长到他心里去了,包括一幕幕海市蜃楼的幻景。我想起斯文·•赫定、斯坦因这些沙漠旅行家,总能听到他们体内流沙沙沙作响的声音,他们死后的骨灰仅是一捧温热的细沙。
无论是地理的、生态的,还是心理的、象征的,沙漠都是一幅可怕的地狱图,令人心惊胆战,恶梦联翩。塔克拉玛干沙漠被称作“死亡之海”,据说它曾在一天之内吞噬了三百六十座城市。撒哈拉沙漠的阿拉伯语含义是“棕黄与空旷”,它高大的沙丘群山一样连绵起伏,最高可达一百多米。硗瘠和荒凉是沙漠的主宰,最可怕的是缺水,更可怕的是它的一望无垠,对于疲惫不堪形容枯槁的旅行者来说,它似乎永远没有一个尽头。而沙尘暴一旦形成,就呼啸着,咆哮着,遮天蔽日,其威力能把大地连根拔起,它的狂暴正是“上帝的愤怒”……倒毙在沙漠里的人、马、骆驼变成了一堆堆狰狞的白骨,秃鹫在高空盘旋,不停地寻找动物腐尸,一只荒漠狐蹲伏着,鼻子还留着几小时前猎物的鲜血,蜥蜴为了躲避袭击,用松散的沙子隐藏自身,一只母蝎背负一窝小蝎急窜,而狼蜘蛛面如鬼怪,八只眼睛中两只打盹,其余六只闪着吓人的光芒……然而这一切并未吓退人们跃跃一试的决心,千百年来,进入沙漠的探险队、商队、寻宝者、劫匪、朝觐者络绎不绝,怀揣的目的也各其不同,吸引他们的也许不是湮没的文明、黄金宝藏和别的什么,而恰恰是沙漠恐惧的魅力。
两位去印度取经的伟大的中国和尚领教过沙漠的恐惧。晋代高僧法显在《佛国记》中这样描写敦煌附近的白龙堆沙漠:“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则皆死,无一全者。上无飞鸟,下无走兽,遍望极目,欲求度处,则莫知所拟,唯以死人枯骨为标帜耳。” 慧立和彦宗合著的《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忠实记录了玄奘取经的故事,归国途中他在沙漠中九死一生:“西北而进,是时四顾茫然,人鸟俱绝。夜则妖魑举火,烂若繁星,昼则惊风拥沙,散时如雨。……水尽,渴不能进……”当佛教穿越了沙漠的干旱,敦煌隆起为一个壮丽的屋顶,而光芒一直到达潮湿的中国沿海和日本列岛。
1224年,马可·波罗经过罗布沙漠。他写道:“这片沙漠是许多罪恶的幽灵出没的场所。它们戏弄往来的旅客,使他们发生一种幻觉,陷入毁灭的深渊。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有些旅客白天睡过了头,或被其它事情羁绊了,滞留在后面,而骆驼大商队已转过了山脚,走得不见踪影。那时,落后的人们会突然听见有人呼唤他们的名字,并且口音又很熟悉,他们误以为自己的同伴在呼唤他。这时候如果循声而去,必将误入歧途,迷失方向,酿成坐而待毙的惨剧。”马可·波罗相信沙漠幽灵的存在,这些幽灵会在空中发出鼓乐齐鸣、管弦并奏的声音,有时又抢声大作,人喊马嘶,所以穿越沙漠的牲畜脖项上都挂着响铃,一方面便于集中散失的人畜,另一方面用来吓退那些可怕的幽灵。探险家巴格诺尔德在撒哈拉沙漠听到过一次怪诞的合唱,持续了五分钟又重归寂静,当地人说这是被流沙掩埋的寺院从地下传来的钟声。古代阿拉伯人也相信沙漠中有隐形精灵存在,它使人听到一种声音,只能觉察其嗓门,而无法发现发出声音的身体。十世纪阿拉伯史学家和旅行家马苏第认为这是人在荒僻沙漠中产生的幻觉,“当某人处于这样的地方时,便会陷入阴郁的想入非非,由此产生恐惧和怯懦心情。处于这种情况下,其心扉很容易向迷信忧虑开放,从而在他们由黑胆汁控制的灵魂中投入纷乱的心情,就像一个受魔鬼附身的人一样。”(《黄金草原和珠玑宝藏》)现代人否定沙漠幽灵的存在,他们宁愿相信那些声音是沙丘上沙子被风吹动或滑落时产生的,然而这丝毫没有减轻人们对沙漠的恐惧心理。
斯文·赫定把流动沙丘比作没有十字架的坟墓,每一次探险队的出征如同出殡。1895年春,他率领五人探险队,带着八匹骆、两条狗、三只羊、十只母鸡和一只公鸡,从喀什出发深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去寻找传说中的达克拉·马康古城,并绘制这一未知区的地图。这是一次名符其实的死亡之旅,斯文·赫定称之为“我在亚洲东奔西跑中最悲惨的时刻”。可怕的灾难发生在十七天之后,探险队已滴水不剩,只能用羊血、鸡血和骆驼尿来解渴,人和动物都疲惫不堪,奄奄一息,每走一步(确切地说是爬)都变得十分艰难,能走十步则是一种希望……断水的第五天,斯文·赫定抛弃他的探险队和一切辎重,独自去寻找生还的希望。这是一次神助,在绝望的尽头,死神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深绿──树林!和田河!水!当听到水鸟拍打翅膀的起飞声,斯文·•赫定知道自己得救了。他写道:“我喝、喝、喝,不停的喝……我身上每一个毛孔和纤维组织都像海绵似地吮吸着这给我以生命的流质。我干瘪得像木头似的手指,又显得膨胀起来。像经过烘烤的皮肤,又恢复了湿润和弹性……”
人在沙漠,因为绝望,因为死的恐惧,他更加频繁地祈祷上帝,指望上帝将自己从死神的手掌中解救出来。当他终于逃过劫难,得以生还,他由衷地赞美上帝,将奇迹归于上帝,他对上帝就越发坚信,也更加忠贞。对上帝的思慕变得如此急切,它在困厄中人身上切开无数伤口,但也开凿了一个个流水淙淙的涌泉,使他在沙漠中不至于焦渴而死。──宗教就是这样诞生的。我们注意到世界三大宗教中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正是脱胎于沙漠背景,因为沙漠催醒并保护了人的宗教意识。沙漠对于自然来说,是一种荒芜,对于宗教来说,却是一片沃土。
恐惧感是宗教的一个内在源泉,英语中Religion(宗教)一词来源于拉丁文Religio,意为人在精灵神鬼面前感到的恐惧和敬畏。沙漠同时结合了创世纪前和启示录后的虚无,它激起的恐惧是巨大的,成为宗教强劲传播的一个前提。当诞生于印度丛林的佛教以其阴性特征渗透进阴柔神秘的东方,从沙漠走出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则如一场飓风,凭籍十字军骑士和新月骑士的宝剑── 一种阳性的征战──将信仰的火种撒进辽阔的人群。
九世纪末的某一天,喀什噶尔喀拉汗王朝16岁的索图克·布拉格汗在沙漠中游猎,看到一中亚穆斯林商队到了日课时间,将自己的行装和货物散放四周而不顾,却面向西方不停地起跪礼拜。他大为惊奇,认为这一虔诚信仰和严格纪律可帮助自己成就大业,就毅然皈依了伊斯兰教。他是第一个皈依伊斯兰教的王朝最高统治者。几个世纪后,伊斯兰教已成为整个塔克拉玛干区域唯一的宗教。这是一次奇缘,诞生于阿拉伯沙漠的伊斯兰教在塔里木沙漠盆地找到了回家的感觉。
“对沙漠的居民来说,沙漠不仅是一个可居住的地方,而且是他的神圣的传统的守护者,是他的纯粹的语言和血统的保卫者。……沙漠里的人民只要遇到机会就能够汲取别人的文化,这是他们的显著的特征。潜伏了好几百年的才能,遇到适当的刺激的时候,似乎就突然觉醒,一鸣惊人。”(希提:《阿拉伯通史》)

 

 

 

·探险家

我向来对探险家没有太大好感。当代探险已被败坏,或者说早已提前结束了。每年出没于新疆沙漠的成群结伙的探险队已经武装到牙齿:沙漠越野车、海事电话、全球卫星定位仪、充气帐篷、土著向导、医生、充足的食物和水……如果可能,还可以动用直升飞机。现代化在取消探险的必要困难的同时,也取消了此类探险的意义,──他们比呆在家里更加安全可靠。他们在沙漠中最大的急切倒不是某种危险的存在,舒适感早已由旅行社为他们安排好了,他们盼望早点回到家里,以便向家人、朋友和同事展示大堆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照片上的他们可能晒黑了些,也枯瘦了些,但仍打出“胜利”二字的手势和条幅。这些照片的荣耀之光一直照亮他们的下半生,有几缕还可以照进坟墓。但此类探险队其实由旅游观光客组成,他们与在长城上或故宫墙壁上刻下“到此一游”的拙劣游客并无太大区别,他们蝗虫似的出现败坏了沙漠的宁静。
另有一类探险者单枪匹马、视死如归,似乎为“探险”二字挽回了一点面子,也赢得了人们的一点好感。他孤身上路,缺乏充足的装备和必要的后援,一开始就几乎走在一条死路上,恰恰也有壮士一去不返的。在沙漠中,他吃过草、毒蛇、蜥蜴、虫子,喝过自己的尿,随时都会把自己的命丢掉。看起来这是一次纯粹的个人行为,但事实并非如此。当他终于踉踉跄跄返回人群,尚未洗去旅途尘土和疲惫,就用沙哑的嗓子冲着媒体嚷嚷:“快来采访我!快!快!快!”他描述着自己的传奇经历(反正没有第二人作证),他创立了一门个人神话,用滔滔不绝来补偿孤独一人在沙漠中持久的沉默。他似乎受了委屈,急需人们的安慰,哄一哄,喂点奶。如果人们对他的光荣业绩轻描淡写,不给予高度评价和恰当名份,他就非常生气,就大叫:“你们不知道我所受的苦!”原来,他的“苦”是要获取巨额利润的。如果有一天他被誉为“时代英雄”、“伟大的探险家”、“当代徐霞客”,他就满意地点点头,终于松了口气,一头躺在光荣的床榻上,粗壮的双腿可以开始萎缩了。
在我看来,探险早在徐霞客时代就结束了,最多下限到斯文·赫定。徐霞客后来一头钻进了南方洞穴,成为一名杰出的洞穴专家  ──他将个人探险重新归于隐秘和孤寂,而非大地上行走的声张和裸露。作为最后一名古典探险家,斯文·赫定的重要发现,他的敬业精神,他出色的文学才华和诗人一样的想象力,都是茕茕而立的。他几十部探险专著砌起的高墙是无法逾越的,它将探险挡在探险之外了。
因此,探险在当代已成为不可能。它既被先行者耗空,又被当代败坏。探险者对远方的向往更多出于身体本能的表达,一种固执,一种受虐似的疯狂。余纯顺们不是死在路上,而是毁于新闻和名利,这为当代探险涂上了可悲的色彩。探险家们不能在静止中看到世界的运动,就爱上了身体的不停运动,忙碌地将这身肉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好像生怕它变质腐坏了。他陷入了一种习惯性的运动,无法让自己停下来,世界却在他眼中静止了,凝固了,僵死了。
当代探险家亡命似地逃出家乡,走过了千山万水,八千里路云和月,但他们仍是留在原地的,因为他们内心的探险几乎没有发生,也就是说,他们内心探险的步伐迟迟不肯迈出勇敢的第一步。

 


·火炉

在火炉旁,我以词取暖。笔是子宫兼斧子,它生下词,是为了将它们当柴禾劈开,扔进火炉,烧掉。词在火中呱呱坠地,光芒四射地跳出。为了这样的新生,我在人间只需一种柴禾:词。如果我有足够的智慧、激情和耐心,它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词是柴禾,也是一道光,一道个人的创世之光,分开了昼与夜、天空与大地,也分开了“这一次生活”和“又一次生活”。
我默默注视这幕时间的火葬。我小心拨弄灰烬,这万物细腻滚烫的骨灰。当我的拨弄取消了动作,感叹取消了声音,火中还保留了一些名词:凤凰、烈士、圣徒、贞女……这些火的大理石雕像令人吃惊和敬畏,似乎我房间的地板上仍留下伟大生育时分光的斑斑血痕。
在火炉旁,我打了个盹,一千年过去了,火并没熄灭,它是永远不灭的,因为它对永恒怀着无限的恋情和永不放弃的憧憬。而我渴望有一件火浣布的衣服,时常在火中洗净、洗亮,这样,当我一手在火炉中煨制土豆,一手就能像洗衣妇一样,洗去灵魂皱褶中的污垢和病菌。我知道,火不是用来燃烧我的,而用来考验和锻炼我的,火在提醒我:保持灵魂的炽热。
泪水和悲伤可以装进碗里,火炉的光却能装满整个房间。火炉是一个闪亮的核,包裹它的是黑暗和寒冷的皮壳。人在火炉旁如一只小小的果虫,吮吸着墨汁似的黑夜,嚼咬寒风卸下的冰雪……如果他的身体感到了温暖并在内心尝到了一点甘甜,他就真正理解了“围着火炉吃西瓜”的哲学含义。

 


·小河


在瑞典考古学家沃尔克·贝格曼到达孔雀河下游孤寂荒凉的罗布沙漠之前,“小河遗址”谜一样封尘在时间隐秘的深处。传说魔鬼伊比利斯守着一千口棺材,肆虐的黑风暴笼罩这幽灵出没之地,连大胆的盗墓贼也望而却步……
1934年初夏,罗布人奥尔德克再次扮演了中亚探险史上的重要角色──他将贝格曼率领的考古队带到了神秘的古墓前。1900年,正是他在寻找遗失沙漠的铁锹时无意中帮助斯文·赫定发现了楼兰。贝格曼将这个遗址编号为“五号墓地”,也叫“奥尔德克的古墓群”。他称它是“死神的立柱殿堂”:一座圆形沙丘上竖立密密麻麻的多棱形木柱,看上去如同一片人工丛林,柱顶已被强风劈裂,被烈日晒朽,两排保存完好的圆木栅墙抵挡着荒原上的风沙,墓地里四处可见人骨、骷髅、裸露的木乃伊、浆形木板、包了牛皮的棺木以及各种各样的毛织物碎片。
贝格曼在小河流域共发掘了12座墓葬,出土了近200件文物。他的惊世发现之一便是揭开了小河人种之谜──在距今三四千年之前,小河流域和罗布泊地区的土著居民主要是欧罗巴人种(白种人)!直到公元前后,欧罗巴种与蒙古利亚种在这一地区混居,才出现繁荣的楼兰混合文化。贝格曼在五号墓地的考古发掘,证实了这一点。他用生动的文笔描写了一具女性木乃伊(“沙漠公主”)的白种人特征:“她有高贵的衣着,中间分缝的棕黑色长发,双目微合,好似刚刚入睡一般。高高隆起的额部,漂亮的鹰勾鼻,微张的薄嘴唇与微露的牙齿,为后人留下一个永恒的微笑。”贝格曼在小河墓地发现了3个人形木雕,雕刻的面部器官带有明显的非蒙古人种特征,表现形式上体现出一种自然主义风格。细心的他还注意到,这些原始居民的穿着与青铜器时代早期丹麦岛民的衣着有着总体的类似。
小河距楼兰仅100多公里,属于同一文明区域。贝格曼的发现同样得到了斯坦因、斯文·赫定、黄文弼等人的认同。总之,罗布泊地区曾生活过两种欧罗巴种的土著居民,即印度—阿富汗类型的白种人和帕米尔—费尔干纳类型的白种人。大约半个世纪后,新疆考古界对古代罗布泊地区居民的体质人类学研究再一次证实了贝格曼的说法,这实在是不谋而合。最早的楼兰人主要是欧罗巴种(白种人),这基本上已成为学界的共识。
塔里木盆地藏着一把“芝麻开门”的钥匙,找到了它,便能找到人类文明隐秘的圭臬。“小河遗址”是新疆考古探险史的谜中之谜,重中之重,无疑也是开启楼兰文明(乃到整个西域文明史)的一把钥匙。

 


·红山

红山的东边是一个缓坡,那里有一片树林,长满榆、杨、松,还有一些小灌木,是情侣们幽会的好地方。那里的鸟鸣,吉它和都塔尔的旋律,以及相拥者的喁喁私语,形式一种和谐浪漫的音乐,偶尔有小偷、流浪汉混杂其间,也受到感染,也被迷住了。许多边城青年的初吻就发生在这片树林中。在这个山坡上谈情说爱,迎来黎明和日出,是美好而终生难忘的事。夏天,从天山下来的雪水被水泵抽到了山上,沿着山坡形成几条流水淙淙的小溪,在整座城市火烧般的炎热中构成了一个阴凉静谧的世外桃源,清澈甘冽的雪水直接流进了年轻人因爱情而焦渴的心。
然而缓坡只是一个开始。人们知道,山顶(“红山嘴”)在西端,那里有一座青灰色的砖塔,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从树林里出来的情侣向西而行,山势缓缓增高,然而所谓高也是相对的,红山的海拔高度近千米,但实际高度只有几十米。一公里多的路,不用几分钟就到了。──一面垂直的断崖突然出现在脚下,几乎使人刹不住脚步。悬崖陡峭狰狞,好像是一把巨斧猛地砍出来的。情侣们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战战兢兢地站在高处,恐惧感使他们抱作一团,不敢往下看一眼。……过了一会儿,一种轻盈、飘忽、晕眩的感觉慢慢抓住了他们,仿佛要将他们提起,放在云端,爱的柔情蜜意迅速被另一种疯狂替代了,这是危险而可怕的,然而跳下去的冲动比任何诱惑都要大,都难于抗拒,他们的心怦怦怦地快要跳出体外,再也忍不住跃跃一试的决心。每年,几乎都有相爱的男女从悬崖上跳下去,殉情者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以前,悬崖下面就是急流湍湍的乌鲁木齐河,自杀者的尸体常常滚进河中,冲向远方沙漠。如今,河水几近干涸,纳入了一条小渠,取而代之的是河滩快速公路。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位于市中心的红山都像一艘爱情的泰坦尼克号,其船尾──东边的山坡和树林──已经沉没,而船头──西边的山顶和悬崖──却高高翘起,在拼命挣扎。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仿佛能听到这艘巨轮下沉的声音,还有人的惊叫和呼救。诞生于林荫下的爱情是羞涩的,沿着山坡西行变得大胆,在悬崖上则达到了致命的高潮。在山坡上迎来爱情的日出,在悬崖处送走爱情的日落,也许没有比这更美丽和圆满的了。因为红山,这座城市的爱情染上了炽热、疯狂和毁灭的色彩。
红山对面,越过一大片热闹的街区,是阴沉沉的妖魔山(雅玛里克山),它像一头神秘的怪兽静卧在那里。曾经有一种传说,当乌鲁木齐河泛滥的时候,红山和妖魔山就要合拢,所以人们在两座山上修了镇妖避邪的宝塔。如今乌鲁木齐河已近干涸,但“怪兽”和“巨轮”还没有相会,我想,与其说是城市川流不息的生命,还不如说是殉情者壮丽的死隔离了它们。

 


·亚心

包家槽子,从村名听上去也是一个贫瘠荒凉的地方。南北走向的槽形冲宽沟的一边,七零八落散居着十几户人家,一些黄泥巴的独立房子。几株老榆树是村庄的标志。这里土地瘠薄,砾石遍野,植被稀少,沟沟洼洼中偶尔有一些零碎的耕地,但是盐碱太大,种下的庄稼总被打得蔫蔫的,产量低,有时还绝收,所以这些小型耕地很快被废弃了。村里人主要靠养羊为生,是那种褪化的新疆土羊。早晨,各家各户的羊群离开村子,撒向四周的荒野和山坡,白色,黑色,褐色,像一支散佚的杂牌军。
这个村子属乌鲁木齐县永丰乡,在乌鲁木齐市西南30公里处。尽管离首府不远,但对于外面的世界特别是城市灯红酒绿的生活,村民们是陌生的,也没有多少打探的兴趣。青年人结婚,会去城里采购电视机、家俱、服装什么的,一般人很少离开村子。村里最受尊敬也最为古怪的人是吴廷德老汉,70多岁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摆弄石头,专心地雕凿石狮子,他的作品憨态可掬,拙朴动人,但鲜有人问津,销不出去,院子被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狮子占满了,但老汉并不在乎,一如既往汗流浃背神情忘我地干着自己的活。城市对于村民来说是遥远的,他们更爱这方圆几平方公里的地方,生活过得不富裕,但怡然自得,有一种自足的平静。
1992年夏天的某一天,平静被打破了。这一天,吴廷德老人和村民们看到从城里来了一辆车,下来几个人,找到村里一块台地,乒乒乓乓钉下一根木桩。村民们好生奇怪,围过去问个究竟。来人是中科院新疆地理所的,他们告诉村民,这里是亚心──亚洲大陆的地理中心,钉下木桩是为亚心做标志。经过他们多年的研究和精心测定,亚洲大陆的地理中心在东经87°19′52″,北纬43°40′37″,也就是包家槽子村这块微微隆起的台地上。
这个从天而降的喜讯彻底打破了这里的宁静,激起了四溅的浪花,原来祖祖辈辈生活的偏荒小村是一处未被发现的风水宝地啊。然而兴奋之余,他们有些茫然,有点不知所措,这突然的命名倒像是陌生者的强行闯入,弄得他们心慌意乱的,不知“亚心”会给村子带来怎样的命运和未来。现在放羊经过那块台地,看到那根小小的木桩,心里会产生异样的庄重的感觉。尤其是半夜醒来,荒野寂静,仔细倾听,仿佛能听到亚洲心脏的咚咚跳动,村庄、房舍、床都在微颤,觉是再也睡下不踏实了……
不久,游客(包括老外)三三两两来到村里,站在木桩前拍几张照片就很快离去,有的拣几块卵石请吴延德老人刻上“亚心”二字作纪念。吴延德老人成了明星,各路记者纷纷登门采访,称他为“民间石雕大师”、“亚心守护神”,像“亚心”一样,老人也被命名了。他和他的石狮频频亮相于报刊和电视,首府一家四星级酒店请他去免费食宿一星期,老人住不惯宾馆,享受不了精美复杂的饮食,呆两天就病了。本已年老体衰,再加上媒体和商家的反复折腾,几年后老人就去世了。与此同时,围绕“亚心”的商业战在首府你死我活硝烟弥漫地展开了:地理所和旅游部门为“亚心”的命名权和使用权发生了争吵,旅游地图迅速标明了“亚心”的位置,商家们纷纷抢注“亚心”商标,以“亚心”命名的饭店、宾馆、公司、大厦一下子出现了好多家,我当时所在的新疆政协报在我建议下也改成了亚洲中心时报。“亚心”成了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成了利润的化身,当时的情形,就像是一块肥肉遭到了各路人马的哄抢。
如今,一座16米高的“A”字形蓝色不锈钢雕塑(“A”是英文单词“亚洲”的第一个字母)替换了简陋的木桩和木牌。乌鲁木齐市政府准备斥资上亿元修建一座规模宏大的亚洲中心公园(简称“亚心公园”)。包家槽子的命运的确变了,村民和他们的羊群将离开世居的家园,迁到新的陌生的地方去。

 

·二道桥

二道桥如今已不是一座桥,而是一片街区──乌鲁木齐最著名的维吾尔族聚居区。宽泛意义的二道桥指的是从南门汗腾格里清真寺到南梁塔塔尔清真寺(洋行寺)方圆两三平方公里的范围,狭义的二道桥仅是二道桥民族农贸市场。这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商业的心脏,每一次心跳都带动了城市血管那些纵横交错街巷中奔跑的旋律和高歌般的喧闹,从而使这片街区保持了一种永不衰竭的活力。古老与现实、世俗与神圣、光与影、梦与思、宗教的肃穆与商业的热闹在二道桥如此天然地融为一体,这是一座色彩、音响和气味的博物馆,一场活生生的现在进行时的情景剧。
一条狭长的街道(解放南路)从南到北串连起不多的几幢高楼,大片平房和黄泥土屋,不下十座造型各异的清真寺,山西巷、宽宽巷和众多无名幽深的小巷。街道是如此狭窄、拥挤,人走在步行道上,除了要寻找摩顶接踵人流中的缝隙外,还得随时避开迎面而来的榆树、灰杨树和白蜡树,它们一不小心就会和你撞个满怀。因为干旱它们长得枯瘦,躯干早被人流磨得油光发亮,只有餐厅前面成排摆放的无花果树生机勃勃,叶片肥硕,果实饱满,它们虽栽种在大瓷缸里,却不缺少主人的细心呵护和殷勤浇灌。这里店铺林立,商业气息十足,店名都十分好听,富有诗化了的异域情调:喀什绿岛快餐厅、歌声不断音像行、拉合曼蜂蜜店、吐曼河宾馆、阿米娜乐器店、伊斯坦堡超市、雄鹰国际饭店、土耳其地毯世界、巴基斯坦铜制工艺品店、库尔班大厦、玫瑰花宴会厅、木卡姆音乐厅、百大寺旅社、甜蜜月百货中心、丸子烤肉王……更有不计其数的无名的店铺和摊点,点点滴滴加入商业的洪流,声声吆喝参与商业的合唱。维吾尔族是一个重商的民族,他们用一种认真虔诚的态度对待商业,使商业返璞归真,变成一种天真和神奇!一切都能变成商业,成为小小的奇迹:一只烤肉炉,一布兜馕,一牛肚黄油,一盆子面肺米肠,几块秤砣似的土制肥皂,几小把乌斯曼草,几朵雪莲花,几只石榴,一推车西瓜,一小堆莫合烟,一些干果,几杯加了冰块沙枣的饮料,几碗酸奶……他们都经营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维吾尔人都是天生的装饰艺术家,富有想象力的形式主义者,干果商将葡萄干、巴旦杏、核桃、酸梅、杏脯排列成美丽的图案,地毯商将自己的店铺变成了波斯宫殿,烤肉师傅将全羊烤得金黄喷香,还饰以诱人的香菜和红绸,即使一盘普普通通的凉皮、凉粉,也要用红番茄和青辣椒来衬托。我最喜欢带内地来的朋友去看一家维药铺子,铺子里的药材稀奇古怪,什么阿魏、树脂、茴香、鹿鞭、蝎子、蛇胆、毛粪石,硇砂、芒硝,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五花八门,令人叹为观止。最奇特的是门框,上面装饰着数百条沙漠蜥蜴,内地来的朋友总是看得又恐惧又兴奋,有的还大呼小叫的。这大概也是商业魅力的一种吧。
我在乌鲁木齐住了十多年,二道桥是我最爱去的地方,有时候较长时间没去了,心里总觉得缺了一点什么,这不单单出于心灵的认同,更好像是身体的需要和补充,人的感官同样需要一种猛烈的冲击从而谋求一次精神的酣畅。那里的烤肉、抓饭、拌面是乌鲁木齐最好吃的,那里的干果品种丰富、质地优良,那里来自己中亚和南亚的舶来品琳琅满目、应接不暇,那里的音乐,无论是街头热烈奔放的鼓声,音乐厅传来的古曲木卡姆音乐,还是音像行嚎叫的乌孜别克斯坦摇滚,都给了我听觉极大的享受和满足。我的视觉同样陶醉于清真寺蓝色的拱顶、艾德莱斯绸的绚丽、地毯华美的图案、花帽的一闪、一朵少女脸上的红晕。二道桥的人流是一条真正的长河,各民族各色人种汇而为一的长河,跻身其间的有维吾尔商贩,头戴白帽去做礼拜的回民,刚刚下山夏天仍穿着羊皮大衣的哈萨克牧民,红脸的气宇轩昂的蒙古壮汉,胖墩墩笑咪咪的塔塔尔人,梦游似的锡伯族青年,行色匆匆的老外,内地来的观光客,无业游民,手捧《古兰经》的宗教学生,摇响萨巴依高唱的乞丐,怯生生兜售乌斯曼草的小姑娘,手推摇篮车里做梦的婴孩……一个人进入如此色彩斑斓言语杂多的人流,如一滴水迅速融入澎湃的长河,他被取消了种族、性别、容貌、特征,他消失不见了。融入也是一次彻底的融化和改变,甚至人的体温和血液也在相互交融,这混血的长河只奔向一个前方,那就是:人,生命,礼赞!
每次在二道桥,我总觉得不是自己的双腿在迈步,而是被人流,一种无名而庄重的力量,挟持和推动着前进。正午阳光的猛烈使我感到了一点晕眩,一点微醺和一点摇晃,我觉得自己不是走在一条街上,而是正在经过一座微微震颤的桥梁。──在一瞬间,我突然理解了人们为什么给二道桥取了“桥”的街名,这貌似凡俗的称谓其实包含了何等高超的蕴涵,何等奇异的想象。而在人流如潮汐般退去的夜晚,从汗腾格里寺高耸的圆形拱顶到塔塔尔寺木质的八角棱形塔楼,在高远而发蓝的夜空,我总觉得那里也架着一座隐秘而神圣的“桥”。

 


·卖艺人

在二道桥摇响萨巴依永远高唱的乞丐群中,我常遇见他,一位奇特的卖艺人。已经好几年了,每次见他,都在同一位置,在一株老榆树下。他是位盲人,四十左右,衣着整洁,面容沧桑却不失一种古典的庄重。他的乐器是一把口琴、一只方木凳。当口琴声响起,木凳就成了的羊皮鼓,他以石片为槌,敲打得木屑四溅,如痴如醉,披头散发,凳面深深地凹进去一个坑!他简陋的乐队好像是从体内长出来的,也便于随时收回。他的音乐怪异莫测,时而高亢,时而低沉,均表现为一种急促的节奏和发硬的音符,有时陷入爱的痛楚不可自拔,有时又因死的恐惧而狂乱。他面前放着一只纸盒,里面总是少量的人民币,偶尔还有一只干瘪的苹果、半块馕。
他是卖艺人中的特例,一个异端者。“难道他不是一位行吟诗人?”我问我的朋友艾尔肯·依不拉音,他先是微微一惊,然后使劲点头,他的兴奋和笑容流露了我对这位以凳为鼓的卖艺人认同的谢意和夸赞。
艾尔肯也称自己是“卖艺人”,不过是无偿的,免费的。周末的时候,他常和一帮诗人朋友去二道桥的木卡姆音乐厅朗诵诗歌。他们的朗诵与“沙尘暴乐队”的演出交替进行。这支乐队总是群魔乱舞、声嘶力竭的样子,犹如一场真正的沙尘暴,能把整个音乐厅连根拔起,又仿佛要把刚刚在隔壁木卡姆宴会厅大嚼了手抓羊肉和熏马肉的食客抛向九霄云外。艾尔肯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人,毕业于中央民院,汉语说得很好。不过他现在比较孤独,因为他最好的两位朋友博格达·阿布都拉和艾合买提江·乌斯曼先后去了国外,前者在埃及,后者定居沙特阿拉伯。艾尔肯将博格达上千行的长诗《飞石》与聂鲁达的《马楚·比楚高峰》相提并论,把写下晦涩难懂的散文体诗歌《蛇恩》的艾合买提江称作“我们当中真正的现代派。”“有了金字塔、狮身人面像,难道就能忘记美丽的故乡?”艾尔若有所思地说,“艾合买提江在沙特很有影响,出了三四本诗集,用阿拉伯文写的。对他来说,一座圣城或许比一个故乡更重要吧。”艾尔肯很喜欢自己的家乡,虽然有出国的机会,但还是不愿离开。他最喜欢的诗人是鲁米,苏菲神秘主义诗歌的集大成者。鲁米有这样的诗句:“朝觐者啊,何必去拜一堆石头,/虔诚者的内心便是主的殿堂。”“歌德也是很喜欢鲁米的。”艾尔肯说,所以他认为他的两位朋友应该回来,回到母土来写作。在艾尔肯的朋友中,最年长的是伊敏·艾合买提,快六十岁了,谢了顶,却总是激情澎湃的样子,喜欢站着说话,喜欢与青年人为伍。他的名言是:“不爱女人的诗人成不了好诗人。”他担任着一家艺术学院的院长,那里美女如云,令人目眩,但他本质上仍是一个柏拉图主义者。
轮到艾尔肯上场了,他朗诵的是《献给自己的挽歌》──

                我不是我自己的极限
                是此时此刻的果实
   是喷泉般直立的身躯的写照
 流淌在燃烧的黎明中……

这位朋友将“挽歌”都写得如此健康和明亮,令人惊叹不已。这是维吾尔诗歌的共同特征:变忧伤为欢愉,变消沉为乐观,变否定为肯定。正面的美总在他们诗中赢得绝对的胜利。从木卡姆音乐厅出来已深夜,艾尔肯意犹未尽,仍在念叨自己的诗句:“走啊,走啊,我是箭,路也是。”有人将二道桥比作香榭里舍大街,艾尔肯摇头不以为然,他说:“这仍是一条牧道,正穿过乌鲁木齐这片‘美丽的牧场’。”
我在心里忽然十分惦念那位以凳为鼓的卖艺人,站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我觉得我们是同类,他现在正在哪一个角落入睡?他的乐器安放何处?即使我们当中产生再多的诗人,他仍是无法被替代的奇特的一个。

 


·石榴
           绿叶裁烟翠,
           红英动日化。
                            ──元稹:《感石榴二十韵》

在希腊人眼中,石榴树代表了疯狂,是力与美的象征。埃利蒂斯写过《疯狂的石榴树》一诗,夏天的石榴树急急忙忙解开白昼的绸衫,在阳光中撒播果实累累的笑声,惊醒了草地上裸体沉睡的姑娘们。石榴树高举它的旗帜,同宇宙多云的天空零星地战斗,喻示一种新希望的破晓。法国人要理性和克制一些,他们更崇尚智慧,瓦雷里笔下的石榴正是智慧的化身,一棵石榴树就是一个“智力的节日”。石榴因子粒饱满而张开了口,宛若睿智的头脑被自己的思想涨破了头,瓦雷里认为人的灵魂像石榴一样,内部有着神秘的迷宫般的结构。
中国人有一只唯美主义的石榴,把它叫作若榴、丹若、沃丹、金罂、天浆,都是十分好听的名字。我最喜欢“天浆”这一叫法,但这一称呼看来更适合石榴汁,浓郁芬芳的石榴汁正如“天浆”一样妙不可言,简直不是地上的汁液,而是天上的琼浆。最早将石榴引栽汉地的是杰出的张骞,《博物志》上说:“汉张骞出使西域,得涂林安石榴种以归。”这说明西域栽种石榴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可能不晚于地中海和近东地区。但汉地的土壤似乎不太适合石榴树的生长,它们大多变成了盆栽观赏植物,树身矮小,可怜兮兮,结的果子只有鸡蛋那么大。当唯美成了病态的情趣,石榴的命运变了。只有在新疆,特别是南疆阳光之地喀什、和田,石榴树长得生机勃勃,石榴花开得如火如荼,果实如婴儿的头颅,一只只天庭饱满,浑圆完美,最大的能达到一公斤左右。石榴树拒绝阴雨潮湿的气候,喜好干爽和阳光。我甚至觉得,石榴树不是从泥土中长出来的,而是生于阳光中的,阳光是它唯一的土壤,也是死后唯一的归宿。它的成长、开花、结果就是与阳光的一次倾力合作,一次呕心沥血的热恋。
人们称石榴花为“榴火”,十分形象生动。每年五六月间,石榴树上繁花怒放,红艳艳如同升腾的火焰。一株石榴树就是一个高举的火把,一片石榴树则是一片熊熊的火海。石榴树的火焰催醒并点燃了人们心中的爱情,这是男欢女爱的季节,爱的烈火开始燎原大地。“当那炽热的火焰,染红了石榴枝头;/火炉便失去了价值,无须再把炉火点燃。/那情人迷人的眼波,曾给我一丝顾盼;/那含情脉脉的一眼,令两个世界天塌地陷。”(萨迪:《果园》)罗马神话中,石榴树象征爱情和婚姻,它红宝石般的种子是丰饶的象征,蕴含着一种生殖的祈愿,新娘要头戴石榴枝做成的花冠走向婚礼的殿堂。石榴在维吾尔语中称“阿娜尔”,许多姑娘取名为“阿娜尔汗”或“阿娜尔古丽”,读起来有一种音乐和色彩的美感。美丽的姑娘千千万,最美的还是阿娜尔汗,疯狂的追求者将她捧为人间的女神,能闻一闻她身上的石榴花香,尝一尝她嘴中石榴汁的甘甜,即使死也心甘情愿。
中国的石榴,无疑要数新疆的最好,而新疆的石榴,南疆喀什、和田一带最佳。我理解的新疆,就是一只咧嘴歌唱的石榴,一杯浓郁鲜美的石榴汁,请不要大口狂饮,得细细去品味,调动你全身每一个味蕾、每一根神经……


·火浣布

能在火焰中生存的动物有三种:火鼠、蝾螈、凤凰。火鼠喜欢在火中歌唱、舞蹈,当它饿了,就吞下几口火充饥,累了,就在火中入睡。蝾螈又叫火蜥蜴,当它爬进火中,火就像遇到冰一样熄灭。所以蝾螈既以火为生又能扑灭火,据说它的眼泪如钻石一样发光,看见的人会变成瞎子。《魔鬼辞典》的作者安·比尔斯称,最后一只蝾螈是一位名艾布·贝洛克的人用一桶圣水杀死的。凤凰大名鼎鼎,是东方吉祥物,《春秋演孔图》云:“凤,火精也。”它即使在炎炎烈火中也会冻得瑟瑟发抖,如同寒风里的一片树叶,所以西方人称凤凰为“最冷的鸟”。由于凤凰对火的热爱更坚决、更彻底,就更能达到涅  境界。这三种神奇动物在火中脱下的皮就是火浣布。历史上,帝王将相贵族富豪不惜血本寻找火浣布,认为穿著火浣布的服装能像火鼠、蝾螈和凤凰一样永生不朽,至少能安全地躲避地狱之火的灼烤了。
昆仑山被称作地首和天帝之下都,深山里常有火鼠、蝾螈和凤凰出没,故昆仑山盛产火浣布。不过像沙棠、  草这样的奇草异木,也能作为火浣布的原料,只是质地要差一些。干宝《搜神记》上说,昆仑“山上有鸟兽草木,皆生育滋长于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  ,则其鸟兽之毛也。”汉武帝曾得到过来自西域的两件宝物:火浣布和切玉刀。他大为惊喜,爱不释手。《逸周书》上记载:“西戎献火浣布,昆吾氏献切玉刀。火浣布污则烧之则洁,刀切玉如蜡。”这则记载同时表明,脏了的火浣布用水来洗是没有用的,只有在火中才能洗干净。唐代曾经有人在长安街头故意将自己的火浣布袍子弄得脏脏的,将它扔进一堆火里去烧,结果取出来进鲜亮如初,围观者啧啧称叹,这给了炫耀者极大的满足,也抬高了火浣布的身价。
围绕火浣布的种种奇闻多少带有幻想的成份,却因此才引人入胜。当现代人宣布火浣布就是石棉(硅酸盐矿),一种矿物纤维的时候,火浣布的神话时代就宣告结束了,实用主义开始大摇大摆地登场。在开矿的隆隆爆炸声中,人类的想象力受了惊吓,远远地躲在一边,如一堆渐渐微弱下去的火,到最后,仅仅保留了灰烬中的一点余温──

                 即使凤凰从此在世上绝迹,
                 人们也不愿在猫头鹰的影子下栖息。
                                      ──萨迪:《蔷薇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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