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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欣:《田园之秋》初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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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欣:《田园之秋》初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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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西文库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2424 更新时间:2011/5/30 15: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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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刊于去年出版的《文学界》第二集中《田园之秋》时,便被那质朴凝练的文字迷住了,仿佛很久很久没有读过这样朴实无华但具浸透力的文章了,读之自然难以释手。作者陈冠学的名字,也是初见。是位年轻的后起之秀吗?不像,除了老练的文字之外,文章中表现的思想与生活态度似乎不是初出茅庐者所能望其项背的。是位老作家吗?怎么没有听人提起过他呢?有些纳闷。很久之后,偶遇叶石涛兄,便问他知道不知道《田园之秋》的作者陈冠学先生何许人也,叶先生说他已不再年轻,是师范大学国文系毕业的,教过书,也出版过书,现在正过着真正的农夫的田园生活。哦,原来如此,难怪他写的农夫生活能让人觉得不是空洞呐喊而是首能动人心弦的歌。再后又有机会重读《田园之秋》,而且是通篇读完的。我个人读书除不求甚解外又乏耐性,对读过的文章,如乏特别吸引人的力量,总不能逐句逐段读第二遍,但对《田园之秋》,的确真心诚意读过第二遍。读它时,我想起十九世纪英国小说家兼散文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的《四季随笔》(The Private papers of Henry Ryecroft),这是一本记录乡村生活乐趣的书,虽无优美的形式和堂皇富丽的文体,但它具有一种严肃强劲的力量,永远会唤你接近它。如果把《田园之秋》比作《四季随笔》,也许包括作者在内的很多人会以为我是故意夸张,有捧人之嫌,但是我读《田园之秋》时,的确不时想到《四季随笔》。《田园之秋》开始的第二段中就说:“在自然里,在田园里,人和物毕竟是一气共流转,显现着和谐的步调,这和谐的步调不就叫做自然吗?这是一件生命的感觉,在自然里或田园里待过一段时日以后,这是一种极其亲切的感觉,何等的谐顺啊!”生命的步调同自然的变换流转合而为一,获得这种“谐顺”。也许是这种谐顺在召唤着人们,至少是一部分人吧,尤其是生活在都市里的人们,在耳中回响的尽是不和谐的音乐声时,偶尔会思念或盼待那“在燕划破熹微晓空的鸣声中醒来,在铃虫幽幽夜吟中睡去。没有疲劳感,没有厌倦感”(页七)的生活吧。 现在我们都为着经济繁荣和高度工业化的奇迹而感到骄傲,台湾人民生活水准提高了,收入增加了,不畏惧门外狼嚎了。诚然,我们衷心地为这些物质方面的成就欣慰。但工商业的高度迅速发展改变了我们的旧日生活方式,也带来无限烦恼与焦虑。抛开哲学家、思想家的高深学理和主义不谈,我们都亲自体验到工业化的大手给我们一巴掌的力量了。人们终日忙碌得连吻吻妻子、抱抱孩子的心情都没有,奔东逐西,为了赚大钱,在赚大钱的过程中就忘了孟夫子那句“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的忠言了。当今“利”在控制着人们的思想、指导着人们的行动,“为目的不择手段”代替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金科玉律;莽林法则代替了仁义道德。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在喧嚣的都市中也没有悠闲,更不易建立彼此间的亲密关系。同住一幢楼里的隔壁的邻居,是马达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家家电视机里喧闹之声相通,而邻人相遇于电梯中或门口时,微微点头,或露齿微笑,而不知对方来自何处、妻妾几人;自己一家人聚在两间小屋里,难得互倾心曲。白天各奔前程,晚上接受电视歌舞连续剧的庸俗文化之袭击。晨不闻“两个黄鹂鸣翠柳”,夜不闻“一犬吠深巷”。再说大环境吧,处处皆是污染威胁,河中不再有香鱼,山间不复有野熊,林中不再有珍禽。许多的人写过报道生态环境惨遭破坏的文章与书籍了,读过之后,不禁为上帝创造的这些生物之被屠而叹惜。因此“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就对我们构成了一个“诱惑”。既不能只手挽狂澜,只有“穷则独善其身”了。陈冠学先生之归隐田园,是否源自这种动机?叶石涛先生在《田园之秋》的序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如果要明白他写《田园之秋》的动机,可以看他另一篇只短短三千多字的散文《我们忧心如焚》。在这短文里他把工业化的结果,生态环境被破坏,我们的祖先筚路蓝缕好容易才开拓的美丽大地将要荒芜的忧虑,用满腔抗议发泄出来,这是一篇近来难得一见的有力控诉。”陈君那篇有力的控诉《我们忧心如焚》,我还没有机会拜读,想来他是处于前述的那种情境吧。真是至大的矛盾,在感情上我们可发思古之幽情,但从理智上考虑,工业化是必然的,欲求国富民强,必须工业化,我们不能永远生活在古老的农业社会中做“高贵的野蛮人”哪!为了建筑大水坝而毁了一条供人暇时垂钓的小溪,实在也无需做有力地控诉和抗议,卢梭的抗议阻止不住科学迅速发展;梭罗的抗议拦不住美国现代化。我个人认为陈冠学先生在《田园之秋》里固然流露了他对单纯的田园生活的热爱,但这种田园生活所以能给予他精神上的宁静,实是因为他在自然界中找到了一种和谐,就是他所说的“谐顺”。哲学家、文学家、圣贤、宗教家,自古以来,就在不息地追寻这种和谐。这追求不始自工业化带来灾难——对生态环境之破坏后,它始于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的时代。古希腊诗人狄奥克利塔斯(Theocritus)在纪元前三世纪写的田园牧歌里便歌颂自然之美;罗马史诗作者维吉尔也写过歌颂农家乐的《农事诗》(The Georgics);我国诗人写自然之美者,历来更不计其数。这些诗人雅士为什么那么热爱自然呢?如果我们也“一言以蔽之”,他们是在追求悠然物外的心境,求其心融于自然。陈冠学先生曾精研庄子哲学,曾注《庄子》,注《论语》,对我国古代思想颇为熟稔——我们倒不敢说他是纯受老庄思想之影响的吧。在日记开始的一段中,作者说:“置身在这绿意盎满的土地上,屈指算来也有足足的两年了。这两年的时光已充分将我生命的激荡归于完全的平静,可谓得到了十分的沉淀和澄清。”田园生活净化了他,使他于“激荡”后而趋于平静、沉淀和澄清,而最终得到生命的喜悦。我们不知道他的“激荡”是什么,当然是属于心灵或精神方面的,“喜悦”也是心灵方面的,这种喜悦不是终生都在田间工作的赤足农夫所能得到的境界,也不是假日背着照相机去接触一下大自然的人所能理解的;能够置身于自然,心智得以启发、胸襟得以开拓、德性得以涵养者,必是有准备有修养的人。陈冠学先生已有这种修养,他是学者从“农”,所以能“吸饱了这田园的喜悦。”十三世纪意大利僧侣亚西西的佛兰西斯(Francis of Assiss)能同鸟兽结为兄弟,能化入自然,能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喜悦,不是也要归于他已有的修养与信仰吗?
能融于自然,始能得真的喜悦。作者时常以文字表现这种融入,如“像一尾鱼游入一泓清泉,我得游进这空气中”(页四);如“日头已到三竿高,照得泥土味越发扩散,对农人来说,这是世上唯一最提神醒脑的香味,吸在肺里,渗在血中,元气百倍”(页一三);如九月六日所记工作一天之后,“跳进小溪里,在大自然的辽旷中,在无边夜色的黑幕下,脱光了衣服,袒裸裸地,无一丝牵挂地,躺在从山中林间来的清泓里”(页二二);如九月十日记晨间大雾,他走进浓雾之中,“越向前走,雾越发的浓,刚走过,后面的路又给雾包了,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不识前路又断了后路”(页三二);如九月十九日记森林,“密菁灭径,深草蔽蹊,溪岸容足,则攀条附干而行;逼仄难通,则涉水溯流而进。蜿蜒旋,五步殊境,十步异世,迷而不返,乐而忘归”(页五三)等,作者融入大自然后,得到的是什么呢?是“我的生命更加晶莹了”;是“给人无限宁谧的柔和”;是“我每天都很觉得满意”,“满意”是他认识了宇宙生命的意义而得到的。在记溪中裸浴的一段,作者说:“洗除外在的一切,还出原本的自我,是何等的享受,何等的痛快!”人生价值自存于“真我”中,能洗除尘垢,重获赤子之心,重识自然的永恒。“顺着沙漠中的细径走,芒花高过人头,在朝阳中,绢缯也似的闪着白釉的彩光,衬着浅蓝的天色,说不出的一种轻柔感。若说哪里有天国,这里应该是天国。论理,天国应该是永恒的,但是那永恒应该是寓于片刻之中的。明净的天,明净的地,明净的阳光,明净的芒花,明净的空气,明净的一身,明净的心——这彻上彻下、彻里彻外的明净,不是天国是什么?这片刻不是永恒是什么?” 英国诗人威廉•巴雷克的一首小诗说:“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掌中握无限,刹那在永恒。”陈冠学先生的这段叙述不就是巴雷克的小诗中表达的意思吗?只有明净的心才能理解:“这片刻不是永恒是什么?” 在《田园之秋》里,我们也深深体会到作者的真挚而深厚的爱,他所关怀的不只是他的“一家六口——包括牛、狗、猫、两只鸡”,他也爱田野的小动物和禽鸟;他不只爱他赖以生活的番薯,他也爱野生的花草;他更爱阡陌间草叶上的雨珠、路上的碎石、潺潺的溪流、巍巍的削壁。我个人很喜欢他拒绝捕雀人向他借用空田张网罗雀的那一段(九月二十日):“通常捕雀人借空田,田主很少有拒绝的”,但捕雀人“教我窘了半晌,真不知如何回答他好,要说不好嘛,不近情,要说好嘛,我做不到。最后我只有咬了牙根,跟他说:‘老兄,我这儿是有点儿不方便。’捕雀人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直四下的看。‘空田里也没有什么妨害的,没什么要紧啦!’我不得不寻思片刻,找个什么理由搪塞……‘是这样啦……总之,也不便说明,还是请您老兄委屈委屈!’”捕雀人不高兴地走了,说不一定他还认为这空田主人是不可理喻的怪人哩。然而空田主人就救了几千只,甚至几万只小麻雀的生命。最后作者说:“我和麻雀自小便有着特殊的感情:那晨昏大片的吱喳,满树的跳跃,那半个小时才飞得尽的大景观,那是我小小心灵的一大部分。”叙述单纯,文字平实,没有刻意的夸张,没有感情的倾吐,而真情寄于其间,如读屠格涅夫之散文诗,虽似一餐野苋羹饭,但味若橄榄。
他写一只母白头翁鸟带着新雏习飞遭遇困难的情景(九月十五日):“母鸟一直在树枝上喊叫,小鸟在草中哭泣,看也看不见。”“先是急得喈喈嚷,后来竟发出受伤的惨烈声,装着跛脚跛翅的样子,从我的前面半飞半跌,跌到另一方的地面上去”,母鸟为救雏子时所表现的母爱,必定有爱心者才能了解得透彻,才能看出“它们和人类同灵性,一样是灵性的生物”。作者于叙述外,又加议论,并非“续貂”,为的是更进一步说明“灵魂的存在”和“物类与人类灵魂是同一的”。今天能在“物类”中见灵性者,恐怕不多了吧。
作者对“山水之恋”也是极深的,而且能体验自然界的宏伟,不时生敬畏之心,益增其对自然之流连,这流连也是融入。试看他写太母山,“看着太母两千六百公尺的断崖削壁,只有满心的赞叹,真美!世界任何险山奇峰无不被登山家征服过,即连圣母峰也早就失去了她的权威,但登山家还无人敢于动征服太母西侧的念头,两千六百公尺全线近乎垂直的高度,远非人类的体力精神力所能到。几处山褶,清晰的可看到几乎是垂直的涧水,整条都是白的,与瀑布无异……”作者先声夺人地说“登山家还无人敢于征服”这太母山,因为人类的“体力精神力”都无法达到,抽象地叙述这山高于世界任何山峰,再简描几笔,太母山的“擎天笔直起于海平面,照临千里”就把你慑住了。面对着它,还会让你的心存卑念吗?
《田园之秋》里能激起读者兴趣的还有对野生鸟类、野生植物的精密观察和生动记录,作者虽非博物学者,在这方面却做得那么认真而严肃。他也写人,但不是作为自然主宰的十分骄横的人,像前面提到的那个捕雀者,是个杀手,令人生厌,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另一方面,作者笔下未受挫折的孩子们,活里活现,天真可爱,如九月四日所记捡拾遗落的番薯的孩子们,“一脸泥土,个个成了京戏里的角色,大花脸、小花脸,脸谱之奇特,真匪伊所思,可谓创未曾有之奇”,他们吵吵闹闹,跑来跳去,一派天真。读罢使人觉得并非天下儿童皆为考试竞争所毁,乃幸事!
写这类文章,作者惯于发挥一些一己的哲学思想,在这方面,《田园之秋》的作者着墨不多,不过从他的叙述和描写中,知道这位书生农夫对现代工业文明的抗拒,人欲求幸福,必得重返自然。自然中才有“天国”,才有和谐。这不是新思想。欧洲浪漫时期诗人,尤其是华兹华斯,已发挥得淋漓尽致。我国自然派诗人,对自然的精神了解之深邃,更令人钦敬。笔者很久不读这一类散文了,《四季随笔》也封在书架之“冬”中,突得《田园之秋》,读之似曾旧识,促膝相谈,真的,“给人无限宁谧的柔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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