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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子散文:戴面具的杯子(2)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2987  更新时间:2011/5/27 16:18:2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灰色》 
   
   
  3月,辛夷开花时,骑在自行车上的人还没睡醒,春天近在咫尺,却没听到人的欢呼声。城市和天空被一个调子主宰——灰,一切都灰蒙蒙。我曾在笔记本上写下:“我喜欢灰色,做这座城市的调子。”那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就像我喜欢吃咸菜,是因没钱买别的菜,只能吃这个。说我喜欢灰色,是说我必须研究灰色,进而得到委拉斯开兹笔下难得的银灰和金灰,那是一个时代的品质。在我的中学时代,教师们就非常喜欢干净的浅灰色。在电影院里放映的纪录片中,我也经常看到一些官员们穿着灰色的中山装。虽然那时盛行过蓝色、军绿色,但那终究是大众的颜色,真正高贵的还是灰色,知识分子的反应是晴雨表,他们爱穿灰色也是有其心理依据的,当然这要高于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 
   
  我也喜欢灰色,这是西方古典油画影响的结果。在法国印象派绘画出现之前,纯颜色如红蓝绿黄等颜色是不能在画布上直接用的,必须进行调和,调出接近中性的色调,否则你就不能成为优秀的画家,只是一个染布匠。如今研究灰色是我的一种嗜好,毕竟我是生活在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里,这座以煤而遐迩闻名的城市其灰色的分布很特别,商业区、矿区、居民区不分,属于急功近利的风格。灰色中包含了绿、红、紫、黑等等色素,也包含了这座城中人的服饰、肌肤和表情。和我一起上下班,早出晚归的人心境也是灰蒙蒙的,不研究这个主宰色调,任何思考、记录、表达都没有用。 
   
  研究灰色久了,就感到自己无精打采,神志不清,但我多少还是有一点收获。灰色是这座城市的大染缸,什么花花草草搬进来没几天就会染上灰色恐惧症,纯红、纯黄、纯绿都向灰调子转化,以尽快成为灰色家族的一员。通过研究,我发现灰色还是这座城市的吃色虫,它无处不在,无处不爬,有时还会钻入人的脑壳,影响人的思考与行动。说环境能改变一个人,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的,特别是城市能塑造出一大批灰蒙蒙的人,他们的各方面都体现出中性的特征,而且还都有一个癖好,喜欢吃掉纯净的颜色,并在自己的肠胃中转化为中庸的灰色,传染给每一个与他们打交道的人。 
   
  我研究了一个冬天,越研究越寒冷,有时神经质地感到自己的指甲变灰了,写下的字也变成了灰色,我怀疑自己被人偷偷地安了一副隐形的灰色眼镜,但因这种怀疑毫无根据,自然也就不再想了。三月,像小脚女人一样悄悄地走来,也许她没涂口红,大家没有注意。在灰蒙蒙的大街上,我无意中抬头看见了一盏盏挂在干树枝的小灯,它们在灰色中亮亮的一闪一闪,像白色的精灵。呵,原来是辛夷花在帮助我治眼疾,它们也许知道我在自称喜欢的灰色中快要窒息了。我只顾抬头看这些洁白的小灯,忘记了自己是在自行车上,“砰”的一声撞上了前面车子的尾灯,车上的小青年回头就甩过来一句:“你眼瞎了……”我忙说对不起,我确实是患有眼病。在这一撞中,我感到眼球上有一层薄薄的东西掉了下来,可能就是那副隐形的灰色眼镜吧。研究灰色的工作,看来只能暂时告一段落了。 
   



  《迷鸟俱乐部》 
   
   
  一天,迷鸟俱乐部的成员搞联欢,他们逼着我也出个节目,实在是推托不过去,拧着头皮表演了一个节目。 
   
  我走到迷鸟们中间,唱了两句“南飞的大雁,请你快快飞……”并挥臂比划了两下,迷鸟们都说不错,催我唱下去,跳下去,我说不会了,后面的词儿忘了,舞蹈也就会这么一个姿式。仅有的这一点本事,还是五六岁时母亲带我到农校,看学生们排节目时学到的。一晃30年过去,我成了掉队的大雁,飞到中原成了一只迷鸟,而且是迷途不知返的迷鸟。 
   
  迷鸟俱乐部的成员基本都和我一样,因为飞离了原来生活的地方,才在这里惺惺惜惺惺,成立了这个俱乐部。偶尔会有一两只迷途知返的鸟儿离开,大家虽然有点伤心,但还是尊重他们的选择,何况俱乐部成员在不断壮大,新的迷鸟不时加入进来,早把他乡当故乡了。 
   
  飞不走的迷鸟都因翅膀上有伤,加之拖家带口,想飞也飞不动了。当天每个迷鸟的表演都带有几个飞翔的动作,让人既忧伤又无奈,最后是笑出眼泪来。迷鸟居住的城市,多为新兴城市,迷鸟们用残存的谋生本领,将当地建设得跟家乡一样。所不同的是这个家乡是用五花八门拼凑而成,四不像,更迷茫,所以更忧伤,所以才成立了这个俱乐部,给迷鸟们一个聊天、散步的地方。 
   
  迷鸟俱乐部的入会手续很简单: 
   
  凡三年以上迷途不返者,提交两根羽毛即可入会。 
  凡把他乡认作故乡者,提交一篇论文即可入会。 
  凡随迷鸟父母迁徙本地8年以上者,交本人羽毛或父母羽毛四根即可入会。 
  凡20年以上从未飞回故土探望者,免交羽毛即入会。凡失去飞翔能力,患各种疾病者,一旦提出申请即入会。 
  凡夫妻双双互为迷鸟者,欢迎入会。 
   
  迷鸟俱乐部的活动多围绕羽毛、飞行表演等展开,这是迷鸟们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心愿。展览羽毛可以追抚往昔,表演飞行可以唤起回忆,这是以毒攻毒的一种办法。时间久了,迷鸟成员身上的羽毛掉多了,反而感到身心轻松。迷鸟俱乐部内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谁的羽毛掉光了谁就可以进俱乐部董事会。那些像褪了毛的鸡似的老迷鸟,在俱乐部内德高望重,其他迷鸟见到他们时,都要拔下一根羽毛,以示尊重。 
   
  我虽然是一只20年迷途未返的迷鸟,但羽毛却掉得很缓慢,而且拔掉一根羽毛马上就会长出两根羽毛。我虽然入会10年多了,可还是跟刚入俱乐部的新迷鸟一样,免不了要遭到其他成员的讥笑。但我并不灰心,羽毛早晚要掉光,只能说我身体好,乐不思蜀,无忧无虑,不像他们羽毛都掉光了还在跳什么飞翔的舞蹈。 
   
  唱过南飞的大雁后,我感到自己有点头晕,这本是迷鸟们表演之后的一种通病,没有大不了的,可我却感觉这次头晕不同以往,耳朵里总有雁声在叫。从迷鸟俱乐部返家的路上,我眼前浮现出童年在故乡观雁阵的情景,人字形或一字排开的大雁从我头顶的天空掠过,那一刻我在想什么,飞走,对,与雁群一起飞走,到南方温暖的地方过冬,春天再回来。是的,“春天再回来。”我禁不住摸摸身上的羽毛,再拍拍自己发胖的肚子,我已是一只迷鸟,还是一只已经娶妻生子的迷鸟,我还能飞得动吗? 
   
  迷鸟俱乐部的活动,我已经有些厌烦了。它的管理体制与动物园没什么不同,展览羽毛,表演飞行,推崇同化和本地精神,最后将迷鸟改造为留鸟,我的乐不思蜀正是从这里来的。可现在就提出退会未免有些鲁莽,老董事们若知道迷鸟堆里有一只图谋不轨的候鸟,非拔光我的羽毛不可。现在,可不同于前几年了,三年前那些迷途知返的鸟儿运气真好,这都怪我的脑袋没提前几年开窍。 
   
  虽然我偶尔还去迷鸟俱乐部参加一两次活动,但我的心已经不在那里了。我偷偷地做一些准备工作,首先是将肚皮练下去,平时再到郊外收集一些羽毛,并在城北的小山上恢复一下滑翔技能,再对风和气流研究一番。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春风。我要让迷鸟俱乐部的成员们瞧瞧,北飞的大雁飞得有多么高。想到这儿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是迷鸟,北飞也不用煞费苦心地练习飞行,而是到机场买一张机票。 
   


 《被蒙在鼓里的人》 
   
   
  谁也不想被蒙在鼓里,任凭鼓锤的敲击,被震得晕头转向。但你如何确认自己没被蒙在鼓里,难道你是那个击鼓的人,还是鼓锤本身?当打击一次次袭来的时候,你是兴奋还是容忍?伴着它的节奏跳舞吗? 
   
  我就是那个被蒙在鼓里的人,不管那层鼓皮是用人皮还是兽皮做的,都使我产生了巨大的幻象。生活在这层韧性十足的皮囊下,我不感到惊讶,我惊讶的是这种生活与鼓外区别不大。 
   
  天空就是这层鼓皮,外面欢乐的日子里我的心情也很亢奋,像除四害了,过这节那日了,我和外面的人一样乐得头大。大多数时间,鼓挂在墙上或弃在角落里,这正是难得的和平的日子,我感觉自己生活得很好,不管是风雨霜雪都不曾影响鼓内的生活,在这层皮的保护下,我获得了幻象下的心平气和。别人说什么,我听什么,不用插话,不用反驳,只要他不抨击我就行。鼓内的生活是在某种“庇护”下的被认可的生活,听和看都在这层皮下减弱,如果有谁在我的耳畔敲边鼓,告诉我“生活之伪”,我会与他决斗的。 
   
  谁不想了解事实真相,进入与事物本质的巨大的关联中?可我真的不知道敲鼓的人是谁?他依照什么给事物定音,他的权力从何获得?习惯了被重锤敲击产生的晕眩,我的心率也比平时加快了许多,如果鼓锤不能急一些、快一些,我反倒感觉不正常、不过瘾了。皮囊下的生活一过就是20年,我已经有些厌烦了,我想出去看看是谁在敲击我,他依照什么制定这个世界的法则。有一天房顶漏水,我感到有出头之日了,一只虫子咬破了鼓皮,原来,天是这么薄,如果我早一天用头去撞击它,也许它早就破了。外面的世界是黑的,我好像进入了另一面更大的鼓里,不过感觉要好一些,有许多从各式各样小鼓里出来的人、昆虫、植物、动物和我一起生活,这样,我们可以凑在一起聊鼓里的事情。接着我们都去找鼓锤,看看它究竟是什么样的,原来跟擀面杖差不多,也有人说跟公驴的生殖器差不多,我们都感到被侮辱了。 
   
  可抡鼓锤的人是谁呢?大家四处打探,可一直也没能找到,于是就又凑在一起睡觉。半夜时,突然被一阵激昂的鼓声惊醒,黑暗中大家都找不到北,头一下子又蒙了。一阵山风吹开了窗子,我忽然看到了北斗星,大喊一声跑到了旷野上……原来,我是在做梦呢,做真实与蒙蔽的噩梦,那个幻象的皮囊不过是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画像,现在,它已被虫子咬烂了,可表情还是那么标准、一本正经。我自以为了解了鼓内的生活就获得了自由,其实并不是那样,我只是捅破了一层鼓皮,鼓的声音传至远方,沉寂在另一面更大的鼓里。看来,找寻鼓锤和击鼓人的梦并没结束,与事物本质巨大的关联不过是梦想。 
   


  《游戏与反游戏》 
   
   
   
  游戏的本意似乎是不必当真,你可以放松心情,痛快地玩一把。现在的电子游戏惊险、刺激,利用仿真、三维等手段开发出很多新的品种,厂家称其既能开发情商又能开发智商。对玩游戏有瘾的人来说,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做游戏的主人,这才是真的乐趣所在。不管是冒险、搏杀,斗智斗勇,都不必负什么责任,这是游戏的超然之处,当然赌博除外。其实,游戏中的玩,也是与自己的智力赌一把。 
   
  我所感兴趣的是儿童游戏,儿童的游戏带有乌托邦的性质,不论是丢手帕、老鹰抓小鸡还是过家家,他们都玩得认真、专注,与成人的游戏有着本质的区别。儿童对待玩具的态度也有别于成人,每一个玩具都具有真实的生命,它们用我们不知道的语言与孩子交谈。赋予玩具真实生命的儿童,知道怎样与玩具交流,怎样使玩具在自己的世界中生活,直到孩子长大了,进入我们的世界。我们总是说孩子玩游戏是在玩中学习,其实我们的观点并不正确,在儿童的游戏世界中,他们不并需要学什么,反而是我们需要从中学点什么。那就是探求游戏的真实性、合理性,发现游戏本身的生命力,为什么我们会中断与游戏世界的本质的联系?为什么游戏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种发泄和没有边际的把玩?为什么我们做了游戏王国里的国王,玩具反而不同我们说话了?是我们的智商出了毛病,还是游戏的智能设计太低?为什么我们还有玩游戏的兴趣,可游戏本身却拒绝了我们? 
   
  我看过一部描写玩具与儿童、成人关系的影片,在片中每一玩具都有自己的生命,其实它们都曾经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因他们的贪婪、恶毒、诽谤、偷窃等不良恶习,被制作玩具的两位老人(巫师)驯服在这里,当然,这其中也有善良、可爱的玩具,他们多为小动物。某日,一群投宿的人来到了两位老人家的门前,请求留宿一夜,老人答应了,他们不知道,一旦跨过这座房子的门槛,许多人从此便成了这里的人偶玩具。一位小姑娘特别喜欢小熊玩具,她一直把自己的小熊抱在怀里,自然受到两位老人的特别关照。而带有恶习的人:两个偷窃的姑娘、离婚者等等,一夜间都被发怒的玩具拖走了。他们在老人的咒语中缩小变成玩具,永远地被困在这里,直到与他们犯有相同恶习的人来到这投宿,它们才能出来攻击那些迟到者。小姑娘和一位心底善良的青年则离开了这座房子,并受到了两位老人的祝福。两位老人衡量一个人的善恶尺度,就是看他对待玩具的态度,是否真的热爱玩具。幸亏这是一部电影,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这样的玩具之家,我们最好是不要去,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被变成玩具。 
   
  从中我们可以理解到游戏与玩具的意义,虽然残酷了一些。如果我们想避免遭受相同的厄运,那就要向孩子学习,找回自己的童真、童心,热爱每一个玩具,认真地做充满爱心的真实游戏。而我所说的反游戏就是要反自身的惰性,与贪婪、自私、无所谓、不负责任等恶习作斗争,与智力无限膨胀、人性萎缩的现实作斗争,最后,还要与虚无主义、享乐作风作斗争。这样我们才能找回失去的自己,与游戏建立起新的伙伴关系。 



  《戴丑角面具的杯子》 
   
   
  由一只杯子,我们自然想到水,想到喝,想到这件器皿的实用价值,然而这与杯子这个词无关,与语言无关。 
   
  作为物的杯子也与水和喝没有什么本质的关联。杯子并不渴望水和嘴唇,只不过是人这样想罢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是无法打动杯子的,无论这是个词还是物。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是亲近这个词和物。 
   
  他坐在写字台的正中间,每天与我对视,表情始终是一个:抿嘴笑。即使我不在家,不在与他相对的红木椅子上,他也还是那副尊容,因此,他的笑只在我与其对视的瞬间产生奇怪的感觉,有些滑稽又有些无聊。还是先将他的相貌粗略描述一番:底大口小,脸呈“由”字形。性别暂鉴定为男性。年龄不详。产地也未标明。脸的颜色为棕与褐色之间,后半部为黑釉色,杯把也是黑釉色,从侧面看杯把似辫子,他又像一个媒婆。鼻子为突出的大蒜鼻。嘴为老婆嘴,将笑绷得很紧。小眼睛,短粗眉,上下眼睑绷紧为一条细缝,眼珠未现。此杯用途为笔筒,经清点内插废圆珠笔芯一支、木条一根、钢笔一支、无头铅笔一支、圆珠笔两支、手术刀一把、镊子一把、塑料绳一小捆;内存高级双面刀片一空盒、铅笔头一截、透明胶一小盘、铜锁一把并带两把钥匙、一角铅币三枚、火柴杆七根、圆形针四个、钮扣两枚、邮票一枚。如果不清点,我还以为他没装多少东西,没有想到他含而不露,城府比我还深。 
   
  现将与杯子的闲聊录下: 
   
  “笑使人衰老,也使人面部皱纹增多,你是怎样保护皮肤的?” 
   
  “没有什么诀窍,就是笑,笑比哭好,人可以常笑,但不能常哭,这就是我们丑角得以火爆的原因。另外,审丑能产生一种洋洋自得的润滑剂,对克服冷漠、孤僻、自卑等病症可谓是对症下药,审丑还能平衡失意、自嘲,转移内外矛盾,安定内心与肌体的团结,并可以起到泻火、理气、降低血压和牢骚的功效,何乐而不为呢。” 
   
  “那你笑的时间长了,不比哭还难受?” 
   
  “没关系,用观众的掌声打脸呀,可起到按摩、活筋壮骨、活血之作用。我没有手,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脸,只有请观众劳神,谢谢。” 
   
  “如果我去当丑角,需具备哪些条件,你能指点迷津吗?” 
   
  “文人当丑角,少见,少见,怕你放不下那副臭架子。如果真是写不出什么应景文字了,当然也可以一试,不过怕你吃不了这份苦。” 
   
  “谁说文人吃不了苦,我们每天冥思苦想,一点一点地挤牙膏也很辛苦呵。” 
   
  “看见了。看见你每天愁眉苦脸,我就想笑,但你吃的这一点儿苦还算值得,毕竟这辛苦里还包含着一点自尊。我说你放不下臭架子,指的就是这个。如果能放弃自尊,也不妨一试,不行,你还回来当你的文人嘛。” 
   
  “究竟是如何做,你就快说吧,别绕弯子了。” 
   
  “这话可就说错了,不绕弯子怎么能当丑角,全凭这个吃饭呢,如果都把窗户纸捅破,要丑角干什么?你们不是常搞什么隐喻、转喻、讽喻什么的吗?这一套东西丑角也知道。你若真想当丑角,就指给你一条明路,先请三个月病假,到外地当乞丐,如果三个月饿不死,回头再来找我。这是头一关,也是开戒的一关,你行吗?” 
   
  “当乞丐与丑角有什么关系?端着饭碗去要饭能学到手艺吗?” 
   
  “当乞丐学问可大了,这三个月是让你先抛弃所谓的自尊,撕破自己的脸皮,只为肚皮活着,让你认识到没有什么比肚皮更重要,什么理想呵抱负呵名声呵,不抵一口剩饭。另外,你见人要喊爷、喊爹、喊叔,不管大人小孩哪个都比你辈份大。态度要诚恳,语调要哀婉,让人人都可怜你,同情你。如果你三个月乞讨饿不死,并能在银行存上一笔碎钱,你当丑角的第一关就算过了。你是读书人,大概知道俄罗斯有个叫左琴科的吧,他有一个令人深信不疑的理论:‘乞丐一成为乞丐就马上不发愁了,蟑螂并不因为自己是蟑螂而感到极为苦恼。’如果你也获得了乞丐一样不发愁的心态,这层纸也就捅破了。” 
   
  “就没有别的途径了,以我的知识、智商、学历,难道就不能直接当丑角?” 
   
  “正是你所谓的那些知识、学历什么的把你给害了,你裹在一层层茧里,想飞都飞不出来。告诉你吧,想进入丑角这个行当比上大学、考取硕士、博士还难,当乞丐不过是最低层次的要求。乞丐不用演戏,本真地表现他自己就行了,这对当丑角来说却是太天真、太诗意了。你要把哭笑出来,把不幸、耻辱笑出来,把平常的笑笑得意味深长,你要使每一块肌肉都有分寸地笑到节骨眼上;观众的笑不能影响你的笑,天王老子的笑也不能使你的笑有一丝动摇。持久地笑,笑它一百年;短暂地笑,一闪就收回;笑得皱纹不多不少,不能过深也不能过浅;把牙咬碎了、眼珠抠出来,这种笑也不能有丝毫变化。你能做得到吗?想走捷径,门儿都没有。” 
   
  我点上一根烟,当丑角的打算就随烟雾散去了,再看戴丑角面具的杯子依然笑得是纹丝不动。 
   
  “虽然当不了丑角,可我们还是好朋友,毕竟我们是朝夕相处呀。” 
   
  “你写的那些东西,多半我都看过了,说真话不错,但要讲技巧,要戴着面具说话,比如说让我这样的玩偶杯子来说,也许效果会更好。你们不是常讲变形嘛,其实变形才是真形,不变的东西都是僵死的,当然,变得有个度,否则别人接受不了,你所有的努力就白费了。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认为真假不分很好,你就可以称我为老头或老太婆,性别含混更出效果。真一旦离开了假,真存在的理由也就没有了,都是真的,谁还谈真实性这个问题。从演技上来说,真人说假话,说真话的是假人。就说我吧,像人却是个杯子,是杯子却又不盛水,是笔筒吧又是一件审丑的面具,是面具又不能戴在人的脸上,这就是真假的流变,没有假(虚拟),我们的谈话就不可能是真的。” 
   
  “你这一套理论是从哪儿学的?” 
   
  “从窑工那里,还经过了窑火的高温,有一大批我这样的面具杯子出炉,销往全国各地。” 
   
  “你知道你也有弱点吗?” 
   
  “知道,知道,我的弱点虽然没你多,但却很致命。今晚就先聊到这儿吧。” 




  鹰与墓主的谈话 
   
   
  “陪我睡吧,当长明灯熄灭时,你还能守在我身旁;当我自己也守不住的时候,你还能守在我的骨架旁;当骨架也失散的时候,你将进入我的姓氏,成为一种光。” 
  “是的,主人。您把我从一块石头,雕琢为一只鹰,又把我从一只鹰提升为一个姓,我承受不了这样的荣耀。”  
  “我的肉体在腐烂,你闻到了吗?大概我生前吃了太多不该吃的肉。我的贪婪,使脂肪剧增,血压升高,心脏也担负不起如此多的美食,因它与奴隶的心脏大小相同。我不如你,在减少中成形,直到不能再少,我的减法没有学好,一世的荣耀都随欲望的膨胀而腐烂了。” 
  “是的,主人。你活着的时候善用加法,死后才知道减法的重要,如果你让我将遗嘱改动一下,我愿意马上就飞出去,将你的旨意传达到你子孙的耳朵里。” 
  “算了,算了,不辛苦你了。我活着的时候也有不少臣民向我进谏减法,可我听不进去。你就是将我的旨意传达给我的子孙们,他们也不会采纳,不到腐烂的日子,谁也不相信减法。你现在看见减法对我的惩罚,但你帮不了我,趁我还没烂尽,多说会儿话吧。” 
  “在帝国的版图上,你只是个小国,因此,加法运用的范围是有限的。” 
  “说的不错,我的领地是很小,但我做梦都梦见它像一只乌龟一样在扩大。你知道什么是变本加厉吗?我就是小国中变本加厉地运用加法的人,我不相信也不容忍别的领主比我的能力大。谁不想雄霸天下?谁不想逐鹿中原?谁不想谁就是奴隶了。” 
  “是的,主人,我就是你忠实的奴隶,生前是,死后还是。”  
  “现在话不能这样说了,我已成了腐烂的奴隶,而你还活得好好的,我只想在皮肉没有烂完之前,与你多说会儿话。” 
  “是的,主人。我的奴性是永远的。” 
  “现在我知道奴性不是与生俱来的,奴性是后天教育、灌输的结果。死亡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我的墓穴比奴隶的要豪华气派,那又有什么用呢?生前修墓时想到的盛宴般的死,只不过是虫蚁之志。死不给你任何官衔,名誉、地位、显赫的身份都是给活人看的,对死者来说无任何意义。死亡没有名姓,连墓地这个地址也是假的。唉,我的手上沾满了奴隶的血,我也曾嗜血为黄金,没有想到我死后比奴隶还悲惨,连这个乌有的死亡之地,也难免要遭到劫掠,和我一样贪婪的人,自然会相中贪婪者的坟墓,他们的鼻子比狗还灵。我真的坚持不住了,剩下的一点皮囊只能依附于骨头。” 
  “能守住一把骨头也不错,过去常听奴隶们讲‘守住一把老骨头’。没想到您也能说出奴隶们的话,您真是一位有德的领主。” 
  “有德的人能守住骨头,我恐怕连骨头也守不住,我何时吃过奴隶们的苦呵。他们能守住一把老骨头,可我却连烟灰也守不住,长明灯灭了,我的骨质也将从内部腐烂,因为我生前窃取了太多的民脂民膏,骨髓里的油正在分化变质,腐烂发臭,幸亏你嗅不到,否则你早被熏跑了。” 
  “是的,主人。我是嗅不到,所以才心甘情愿地为您效劳。骨头守不住也不用怕,也许您可以彻底解脱了。”  
  “解脱不了,我一直认为头顶上的领地还是我的,没想到如今我成了它的粪土,甚至连粪土都不是,这里再也不需要我了。” 
  “您不必灰心,灰心会使您羽化升仙的计划泡汤,您不是领主吗?神仙也得让您三分,也许您升仙的批文已经下来了,还是再坚持一会儿吧。” 
  “什么羽化升仙,奴隶们才会相信,他们因为穷而有信仰,我信仰过什么,不过是装装样子给子民们看的。我活着的时候利用巫术、宗教统治领地,不装神弄鬼怎能骗取臣民的信任。现在我已尽烂透了,也没听到老天爷的福音,就是真有神仙打我头上路过,他也不会看我一眼。道理很简单,像我这样只相信自己、唯我独尊的人,怎么得到上苍的怜悯。” 
  “主人,言重了,怎么说您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还什么人呀,我连物都不是了。要说物嘛,你才真正是物,即使被人砸烂,你的质地、属性依然不变。” 
  “这都是主人您赐予的。” 
  “我曾以为这些都是我赐予你的,但那是一种狂妄自大的表现。如果我真能赐予别人什么,目的只有一个:更多地掠夺。你本属于我心爱之物,其实我未曾真心爱过你,我不过是爱自己,你只是个媒介。我活着的时候确实给过你价值,但也是为了抬高我自己的身价,因我而荣耀你。真正给你生命的是那个先我而亡的奴隶,他用血汗、智慧雕刻了你,而我只是个占有者,就像占有那个奴隶的生命一样,因此,他才是赐予你生命的主人。” 
  “明智的主人,圣恩浩大的主人,如果那个奴隶黄泉有知的话,一定会感激您的。” 
  “后悔晚矣,奴隶的死如同虫蚁之死,而我连虫蚁之死都不如。我曾拥有一切却失去了一切,占有的越多遭惩罚越深,因此我不可能像一无所有的奴隶那样轻松地解脱。每一件曾经占有过的东西都反过来压迫我,它们把我埋入十八层地狱,地上还鼓出一个遭人践踏的土包,我想翻身是不可能的。” 
  “主人,还是想想您生前开心的事吧,否则时间可不多了。” 
  “生前天天开心,死后才忍受不住这空虚和寂寞。歌舞升平,花天酒地,美人如云,要什么就有什么,这些你都见过了。不过是过眼烟云,只有死是真实的,而且是这样恒久。生前我曾祈求自己长生不老,四方寻药,结果怎么样呢,吃了拉肚子,死得更早。” 
  “主人,您听到马蹄声了吗?” 
  “听不到。地上是不是又起了战火?罪孽呵,巧取豪夺,疆土如弹簧一样扩张或收紧,财富如肚皮一般或增或减,心智如油灯一样忽明忽暗。只有奴隶们的生活没有变,他们侍奉哪个主人都一样,奴隶并不因战争而获利,他们是减少,在减少中度日如年。” 
  “主人,您太聪明了,减法和加法的关系您已经悟透了。” 
  “悟透了,也没用了,幸亏有你陪我做伴,说心里话,生前的很多事也是臣民们逼我干的,我不能不干,没办法,谁让我是他们的领主呢。就是换个领主也是如此,好不到哪儿去。剩下最后一点时间不谈我的往昔了,还是说说你的命运吧。” 
  “主人,我有什么好说的,死活都一样。” 
  “不一样,有一天我的亡灵将附在你身上,有一天我将因你而复活,我说的是一种形式。当我的子孙散失各地,并失去姓名时,你继承我的姓,不管愿意与否这终将成为事实。那时,你的价值将超过我曾有领地的价值,你是不复存在的一切的信使,这唯一的光荣归于你。” 
  “主人,我没有什么光荣与梦想,只想永远地陪伴您,我的心是不会变的。” 
  “你陪不了我,我的存在已转移到你身上,你不想出去,但有一天有人会挖你出去,或在耕田时捡起你,这由不得你自己。那时,我们主仆分离,没有人会看一眼烂骨头,但对珠宝、黄金、玉石、器皿依然感兴趣,对你则会产生特殊的兴趣。那时,我才获得了解脱,烟消云散了。那时,你的减法将变成加法,替我受罪遭惩罚的是你。荣誉、地位、价值全归于你,比我能赐予你的还要多千百倍。你将躺在透明的墓穴里,想起我曾对你说过的话,你将会理解我生前的加法依然在延续。可我已经成为死亡的奴隶,不再相信这些。你未来的日子,就像我现在这样,再也不能动弹,再也不能说一句话,被彻底淹没了。” 
  “主人,我的心是石头做的,不可能更改什么,我永远是奴隶,奴隶。” 
  “……”  


  商业街 
   
   
  “一个生活在城里的人,必须能按住街道的脉搏。” 
   ——题记 
   
  在临短街的房子里,我已经住了七年。我常常是急冲冲地逃离它,到山里游荡一两天,又无可奈何地回来,回到它的喧嚣中,回到生活的河道里。我知道短街很浅,养不住大鱼、可我每天还是忍不住垂下鱼钩,鱼饵就是我的耳朵——听力。 
  短街是一条商业街,长约300米,宽不到30米,占道经营的小贩们早已使它成为拥挤的小溪。从早到晚,短街如蜂巢一样轰响,生意之蜜也就是买卖的成交量,只有长得矮胖、气势汹汹的市场管理员知道。有人说三个小贩养活一个管理人员,这话真假不论,但不知能否有助于使某些官僚管理部门消肿。 
  白天骑自行车出短街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不但需要一流的车技,还需要打油一样的耐心,如果是开卡车,你只能在出市前或收市后才能进来。这条街两年内发生过三次火灾。我曾目睹过一次,大火在顷刻间毁掉了六七个店铺。如果是住在短街两侧的居民楼着火,消防车根本就进不来。因此说我生活在隐患中并不夸张,而每天噪声泛起的焦虑更会使一个人迅速衰老。 
  短街上唯一的一棵泡桐树在我家厨房的右下方,它阔大的叶子接住了我无数次下滑的目光。小贩们扯起的各种防雨布、线绳,交织出这个时代市井生活的场景,如果用连环画家贺友直的笔法画一幅200米的长卷,从本质上说与《清明上河图》无异,或可称其为它的现代模本,只是在人物的服饰上稍做些调整即可。这样说来,我似乎生活在繁荣中,其实不是这样,这条街一年上缴的税费,还不及一个受贿者送给他情人的一个存折或一张支票多。在很多人眼里,这里不过是一个县、乡级的市场,它热闹多于收获,廉价的服装、布匹、鞋帽、生活日杂满足了低薪阶层的需要,假冒伪劣更是畅通无阻。到短街来逛的人不会是白领、官员、经理、厂长,而是普普通通的市民,他们的身份写在脸上,他们的快乐也随着皮囊消涨而发生变化。讨价还价,一口标准的本地口音;出摊收摊,自制四轮小铁轱辘车在街上发出微型坦克一般的回声。当各种嘈杂之声上升15米时,你会听到统领这些声音的流行歌曲,武打、凶杀、色情电影的录音、录像,你不得不承认它们才是这个时代生活的嘴巴,偶尔这嘴巴里再冒出几句骂娘声、狗吠,就更加生动而贴切了。整天听同一个分贝的噪声会使人感到疲乏,音像店的年轻老板一定是忍不住哈欠,让音箱来帮助大家除困。说来也怪,如果有几天听不到音像店里的动静,我就会怀疑贩卖音像制品的小老板被抓起来了。虽然我记不住他一盘接一盘流行或过时的歌曲,但只要他一打开音箱播放,我就知道下一首该哼什么调门,不知不觉中我成了他的听众,并有些神经质了。 
  我喜欢傍晚时的短街,一次次经历“大撤退”的景象,垃圾满街,推着四轮车的小贩们一片忙乱。收摊前如果你想买点什么一定会讨个便宜价,因为小贩们都急着回家,无心跟你恋战。这时西天如果有密集的晚霞,你会看到盛大的场景,整个街景如决战之后的战场,一片辉煌,隐隐约约你感到“决战”的悲壮(悲凉),从心底里滋生出一种莫名的冲动,每一张疲惫的面孔都令你肃然起敬。总算消停下来的短街灯光暗淡,十四盏路灯有名无实,没有一盏会亮。短街入夜的故事应让位给刚从羊肠似的小胡同里出来的时髦女螂,她们奔向发廊、舞场、酒店、恋歌房。而短街的收尾工作则要等那位看不见面孔的清洁工出场,他用扫帚撩拨我的夜梦。有时起夜,我会习惯性地趴在窗口上向外望上几眼,看到两堆篝火在静静地焚烧。 
  关于短街印象最深的几件事不能不略表一下:除了前面所提到的火灾外,我还在清晨目睹过一次绑架事件,我曾如实地在诗作《明媚的城区》里表述过(见《山花》1999.7)。另一件事是某一年年初时的谋杀,一位中年男人毙卧在短街西头的路上,据说他也是做生意的,午夜12点以后被人从家叫走的。另外一件称不上事件的事至今仍记忆犹新,两年前春天的雨夜,从街对面传来阵阵歌声,而且是没有伴曲的原唱,我和妻子趴在北窗上听了半天,以为是在这里的打工妹的自由发挥,可细听却不是那么回事儿。歌曲的调子再熟悉不过了,是“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忆苦思甜的调儿,多少年没听了,现在听来多少有点儿激动,说明早年的革命教育,已经把这样的细胞植入了我们的肌体中。我感到多少有些莫名其妙,难道是几个打工妹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或有意调侃什么。半小时后,我和妻子听了一声“阿门”,接着是“阿门”的回声,没想到我还与有信仰的人为邻。至今,每逢雨夜我都会趴在窗口静听一会,那“忆苦思甜”的曲调不知什么时候又服务了宗教。 
  短街发生更多的是红白喜事,清晨,我经常被结婚的鞭炮声惊醒,看一辆辆公车用红纸或红布(绸)蒙住了牌照。一些姑娘离开了短街,另一些姑娘被娶进来,短街的支出和收入维持平衡。而生老病死都是悄悄的,短街上的童车随五彩的风车而转动,更多日常杂事捆住我们的一生。 
  也许,用一只手捺住短街的脉搏还不够,现在我还要将一只耳朵和一只眼睛放到短街坑洼不平的路上,这样我才可以称得上是一名准医生,一个生活在二流岁月的准观察者,尽管它脉搏的频率与我的心跳并不相同。 
   


  我与短街 
   
  1.扫街人 
   
  曾写过《夜半之神》,从扫街人的扫帚声开始,到铁锹的装车声结束,也就是由慢板的大提琴到急促的定音鼓,一段完整的音乐。扫帚如彗星一样神出鬼没,我时常调整自己的心跳节拍,随它的平均律而体会扫帚展开的幅面,像扇子一样轻盈,或是如特大号的斗笔在路面抒写,却不留一个字,我不免猜想这件体力活儿,非艺术家不能干得漂亮。 
  扫帚也是尾巴,干活的时候长在身前,收工时拖在身后,或是在一个肩头高高地翘起,它有理由像孔雀那样翘着,虽不华丽,却神气十足。 
  天天熬夜,就会在凌晨三四点之间“遇见”扫街人,其实我从未与他打过照面,他长得什么样?有多大岁数?这些未知数跟谜一般,所以,我叫他“夜半之神”。每次听他扫街,我都会趴在窗口眺望一番,可是什么也看不见,这是条瞎街,没有一盏路灯能放电。在微弱的星光和附近建筑物的折光里,他挥动那条出神入化的大尾巴,扫呀,扫呀,从西到东,或从东到西,将短街的肌肤触摸一遍。 
  我敬重扫街人,将他称为神并不为过,因为在没名没姓的夜晚干活儿,他是我的一个伴儿。有神为伴,我也可以多熬一会儿,即使什么也不做或一无所获,也自觉是充实的。反过来说,他是用扫帚帮我清洁身上、脑袋里的尘埃,何况一个活到四十岁的人,身上负载的垃圾也太多。 
  他挥动扫帚的时候,我也会从椅子上站起来,这习惯如今已成了条件反射,伸伸胳膊,踢踢腿,再扭扭腰,疲劳一下子减轻了许多。趴在窗口望望夜空,再看看黑暗的街道,找一找扫帚声的方位,他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在那儿,他可没我这么逍遥。他融化在声音里,如果我是巴赫,会为他写一首平均律,曲名就叫“扫帚之歌”,可这些都对他没用,我自作多情的关注不能帮他一点忙。我只能是一个旁听者,一点一滴地听懂他给我上的每节课,并把心得记下来。我不会挑剔他的毛病,我没资格。 
  三年前,从老家来了一位表哥,白天在市场上卖菜,晚上就干扫街的活儿,我记得他每月扫街挣来的钱只有100多元,几个月后他就扔掉扫帚回农村了。 
   
   
   
  2.尘之书 
   
  尘土是从哪儿来的呢?首先要让这个愚蠢的问题成立,我才能写下去。直到我的小聪明从尘土中探出头,哇,这也能写呵! 
  短街的垃圾并不多,平均一天也就是一卡车,可尘土却无法估算,三分之二是躺着,三分之一是站着、挂着、飘浮,你若想把它们都请下来,对不起,除非你是土地爷。 
  如果能把这些尘土积攒到一起,可以养多少花,种多少向日葵呀,可尘土比孩子还淘气,它不读书,不看报,听不懂你的话。如果你就此以为它幼稚,那就大错特错了,它什么世面没见过。所以,跟尘土说话,客气点。 
  短街之脏是出了名的,大众的场合嘛,尘土自然要来凑热闹。煤灰、沙尘、草木灰、垃圾末,还有打乡村粘来的泥土、挖管道翻上的土,土到短街的指头、趾头里了,土得掉渣儿,塞住鼻孔,也爬上了我的窗台、书架,毫不客气地吻着封面上的人和打开的汉字。 
  本来嘛,我写下的字就是尘土,它们相互亲热,虽有同性恋嫌疑,可并不违法呀!人制造尘土,也吃尘土,我们本来就是尘土并归于尘土,不过是提前享受了一番,有什么可烦恼的呢,何况人死之后,我们所应得那份一点儿不少。 
  然而,我想探求的是,哪些尘土来自乡村,用了多少时间成为市民的尘土,像我一样,从乡村生活到城市生活,总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另外,城里的尘土会瞧不起乡下的尘土吗?进而会欺负它?乡村的尘土会低三下四吗?哈哈,我要给尘土划分等级,等着瞧吧。 
  乡下来的尘土会受到市民尘土的热情款待,毕竟是从老家来的嘛。市民尘土虽然很抠门儿,或很容易学坏,也不会忘记祖宗。可如果是城里的尘土飘到乡下去,情况却刚好相反,它们并不受欢迎,即使是去一趟城里再返乡的尘土,也是如此,它们的细胞变坏了,需要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时间长短却说不准,也许比一个世纪还长。所以,我不赞同将城里的垃圾(尘土)倾倒城外去,那不是办法,最好是在市中心建一座垃圾山,再立一座碑,纪念我们的城市生活,并供尘土中的后人瞻仰。 
  这样说来,我也要少到乡下去,或者是脱光衣服,理个光头,剪净了指甲,不穿鞋子,空腹,不带一丝污垢到乡村去,否则,乡村会拒绝我的造访。还是让我用自私的皮筋把短街拉长吧,直接弹向乡野,既然得病,就让我和庄稼得一样的病,不信它不认我这个外甥。 
   
   
  3.北风吹 
   
  北风吹,就会想起喜儿,她的歌儿,我们这代人到坟墓里都会唱,现在的年轻人好说酷和爽,好哼港台腔,告诉你吧,喜儿的白发才叫酷,她吹的北风才叫爽。 
  不过我要说,喜儿已经无需大春哥来解放,喜儿反过来还要解放大春,这个不敢说爱的男人,太可怜了。 
  北风送来喜儿,元旦刚过,街面也很凄凉。人声渐渐退去,零星的小摊正忙着收拾。这出上个世纪的民族歌剧,在我的脑子里转呀转呀,用它的曲调抽打我——旋转似陀螺。 
  喜儿的力气很大,仿佛吃了化肥,她在屋顶搬动石头;喜儿的嗓音很粗,好像吞下太多的激素,她敲玻璃的骨节,有鼓棰那么粗。这个超现代的喜儿,适合于摇滚。 
   
   给喜儿染发 
   给喜儿时装 
   给喜儿一把奶油巧克力 
   (都不合时宜) 
   让她把大春哥遗忘 
   让她去申报东方女权主义第一人 
   让她骑着北极熊去闯我们这代人的冰洋 
   (反正她已经是这样了,还能怎么样?) 
   
  喜儿还没结婚,这是我们这代人的不幸和有幸,从理论上来说,我们还都有机会。虽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但对喜儿来说这是无效的。喜儿没看上我们,是因为我们都像大春,喜儿每年过年的时候来看我们,是大春已经有了革命的妻儿,这也是喜儿总敲窗门而不进来的原因。在这出常演常新的悲喜剧里,我们都是不自觉的配角。 
  我有理由幸灾乐祸吗?庆幸自己不是大春而是黄世仁,革命的觉悟哪儿去啦? 
  北风吹,雪花飘,雪花也漂白了屋角和我的发梢。真不知道,喜儿这些年是怎么过的,49年以后,她还会回到山洞里去吗?这和那个著名的问题“娜拉出走以后”是一样的。 
   
   
  4.火车开了 
   
  夤夜,只有短街、火车和我。 
  短街与两公里外的铁轨平行,倒像是十几节停运的车厢,其中一节辟为我的书房,我把它吊在半空中,为了观察、写作,只能与时代脱节。当然,我也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 
  火车可以公然入侵城里人的梦境,这个庞然怪物被我们惯坏了,没一点修养。没有人因此而提出抗议,也许大家都清楚,与工业革命的代表为敌,那是螳臂挡车自不量力。现在,城里的汽车早已闭嘴(禁止鸣喇叭),可还是没有人给火车头戴上大口罩。也许,汽笛声早已成为城市的美声,不听它叫唤反倒睡不好,而我则私下里认为,它没有发情的公驴叫得好听。 
  我曾经坐过一次小火车,从二矿口到宝丰,也就是30分钟。我是与一位朋友去鲁山的还是一个人去的,真是记不得了。三角形的矸石山灰灰的,像飞不动的麻雀,风掀动它尖挺的翅膀,给整个城市涂上幽默的粉妆。这趟车是专为往返的矿工开的,我掺杂其中,倒是像下了一次矿井。 
  现在,我将书房降到短街上,与其他空车厢连接,我要当一次司机或列车长,启动短街走上正轨,先借两公里以外的嗓子给它加油,哐哐当当——向西驶去。我可不是一个人,还有那个扫街的,说不准他会半路上车,那我就让他当乘务员,继续搞清洁工作。也许还有喝醉酒的汉子,冒冒失失地爬进车窗,也好,醒来就叫他当厨师。如果再上来一对吵架的情侣,这趟车就没白开,我评他们当最佳乘客。小火车一路向西开就到了洛阳,找几个诗友上车,岂不更美,喝酒、聊天,过了三门峡一眨眼就到了西安。在西安吃点小吃,如羊肉泡馍类的继续赶程。我的落脚点是咸阳,我呆过四年的机场。到了机场,我就辞去列车长的职务,登上苏式里二飞机,翱翔几圈。我还真的飞过一次夜航,在咸阳和西安城区的上空盘旋,脚下是万家灯火,那种感觉真是过瘾。夜航结束后再朝天放一个信号弹,将跑道两端的岗哨全撤了。 
  想到这儿,我得意地喝了一口宝丰酒,口感好极了。一根烟的工夫,我又回到书房的椅子上,拉上窗帘,将书房再次升起,今晚有月光。 
   
   
   
  5.贩卖空间 
   
  拐过西面的街角,我们就来到了贩卖空间,这是家台湾茶社的名字,最低消费每人十八元,坐时长短自己掌握。中午的茶社很冷清,我们要了两盘意大利面,一盘水果沙拉,足以喂饱咕咕叫的肚皮。茶就不点了,一壶最低价也得40元,省了吧,40元可以逛一回书店。我向小姐要两杯不付钱的清茶,小姐面有难色,对不起——我们这儿没有。我问,水有吧?她点头去总台端来两杯白水。 
  白水在杯中溢动,阳光透彻它散淡的心情,比茶水还好,茶会让我失眠的。就要过圣诞节了,茶社内部布置一新,圣诞树、圣诞老人、彩色气球,柱子上贴着毕加索、雷诺阿的画,当然都是复制品,整体说来有那么一点洋气。而我喜欢的是这个空间,花一点钱可以说话,不被打扰的说话,因为我们的聊天是付了费的。 
  意大利面做得一般,没有头一次口感好,水果沙拉还可以,10分钟就吃完了。我们喝着白水,想着肠子也是净的。我对他说,昨晚与一个小说家喝酒,谈到了写作中“泥沙俱下”的倾向,在1990年代,我本人也十分推崇这种能力。可能由于白酒的作用吧,我忽然表示反对“泥沙俱下”式的写作,其实也是在反对自己的某些写作理念。我说当别人都泥沙俱下时,你(自己)要提住气(不下坠、不泛滥)。除非你的每秒流量大、流速快,否则……有什么必要呢?一整夜我都在想这个问题,算是彻底与1990年代告别。以后就是不再写什么了,心底也亮堂了,因为有一束光照射进来,从未有过的轻松和愉快。 
  与泥沙俱下的写作告别,与泥沙俱下的时代生活告别,与泛滥成灾的诗歌告别,与自己的过去告别。我不再关心谁比谁好,谁更强,谁最牛皮,让它们都见鬼去吧。 
  这是我这两年最重要的转变。最早可以追溯到2000年初的《十年——怀念90年代》一诗,那既是一种怀念,也是告别,对自己十年写作的清理。第二首诗是2001年初的《不与它干杯》,强烈地表达要与时代、生活保持距离,与当下写作保持距离,不同流合污的愿望。第三首是2001年秋天写的《秋风歌》,一种迷惘、离开的情绪交织着,在平静的语态下完成了平静的离开。这三首诗标志转变的三个台阶,从怀念的低沉到不与它干杯的高亢,再到平静地离开,告别泥沙俱下的时代终于浮出水面,也自然地告别了90年代的写作,从心态上、精神气质上、写作方向上完成了这个仪式。我不再迷惘、旧情难舍,不再犹豫不决,我找到了自己,阳光下新的自己,太好了。 
  我像窗外的干树枝一样灿烂了一回,这是付费的不打折的灿烂。交谈很快就结束了,同伴还得去打工,挣下一次聊天的茶钱。 
   
   
   
  6.玉米故事 
   
  玉米来到街上,赤身裸体 
  它的玉衣已被剥去 
  掀开蒙在篮子上的粗花布 
  你会看到它的青春期和成熟。 
   
  最爱吃鲜玉米的是女人和孩子,刚下来的玉米鲜嫩可口胜过甜食。一篮子热玉米走不出短街就会卖完,孩子们不知道,他们吃下的是一段有关成熟的故事。晚饭前,我在短街上买了几穗热玉米带回家,想与妻儿一块重温一下过去。 
  我想开门见山,又怕女儿不爱听,就先给她编一段玉米人的“童话”,如果能将往事糅入其中,那就更好了。 
  ——玉米小姐去参加王子的化装舞会,她至朴至纯的美深深地吸引了王子。玉米小姐被黑心的厨娘识破身份……最后,王子追到玉米地,只发现一件玉衣…… 
  一个盗版的童话,往事没能糅进去,还得从头说起: 
  1970年代的一个暑假,我和弟弟参加了生产队的劳动小组,和一群半大孩子一起给玉米苗除草、施肥。每天都是天刚蒙蒙亮就起床,到队部报到领筐和锄头,我在前面刨坑、除草,弟弟在身后点化肥,然后用脚将土埋好,我们的兄弟组合干得非常默契,常常是第一个干到地头。有天早晨,我和弟弟起来晚了,没赶上早晨出工,我们曾大哭一场,埋怨父母没及时喊醒我们,影响了我们跟玉米一样茁壮成长。 
  玉米长到一人多高时,生产队就会专门派出看青的人,我和弟弟就在家里讲狗熊偷玉米的故事,说的是熊瞎子掰玉米,掰一穗丢一穗。一天看青的人来到了东村的姑姑家,原来大青狗惹祸了,它从地里叼回了一穗青玉米。大青狗犯了盗窃公物罪,看来是留不住了。姑父和表哥们含泪将狗勒死…… 
  还没等我讲完,女儿已经有滋有味地吃完了一穗玉米,而我却被舌后根冒出的一股苦水给呛住了。 
  我知道玉米的成长史,和围绕它成长发生的故事。20多年前,我刚进城时也跟它们一样,老做不穿衣服的梦,总感到难堪和不适,原来在进城前,村里人扒去了我的裤子。 
   
   
   
  7.免费听歌 
   
  卖磁带的摊主可没有每夜拖着扫帚下降一次的流星那样神秘,他的脸太平常了,即使是掉到垃圾堆里也辨认不清,他坐在破旧的椅子上,像一只对音乐过敏的猴子,浑身痒痒四下张望。几百盘盗版的磁带,密密麻麻挤在一块,如果流行感冒病发生,每盒歌带都会争先恐后地咳嗽。 
  在这些流行性的咳嗽声中,我喜欢的是邓丽君,她美妙幽怨的咳嗽可以说是一次革命。1980年代初,我到岐山教导队学习无线电专业,教导员就是位“邓丽君迷”。那时,邓丽君的歌儿在内地秘密传播,听她的歌免不了被冠以反动或小资产阶级情调,在部队就严重得加倍了,还可能升级为收听敌台的罪名,是要送上军事法庭的。教导员是河南老乡,对我关照有加,没事时喜欢叫我到他的屋里听听歌。他毫不隐瞒地对我说,谁的歌儿(当时的歌曲)也没有邓丽君的歌好听,他知道我不会去举报他。这位老乡还喜欢看书,并常常向我借书,多是一些刚开禁的名著,他还有个特点,喜欢在我借给他的书上盖上他的私章,以示他的喜爱和看过。当时我对他的这一举动有些不解和不满,现在,如果我还能见到他,一定会将这些书全部送给他。 
  我会唱的第一首邓丽君的歌儿是在不久以后,部队气象站的一个上海兵教我的,歌名叫《月亮代表我的心》,在无伴奏下偷偷学很刺激,感觉这首歌既优美又有点黄。当时,他没告诉我这是谁的歌,直到1990年代,我和朋友们一起唱卡拉OK,才知道这轮藏在我心坎里泛黄的月亮是邓丽君的。这个上海兵还教我跳水兵舞,我只学会一点基本步,他的酬劳是跟我的战友、一个东北兵学吉他,外加跟我一块外出时学人物速写或风景素描。 
  本以为邓丽君对我没什么影响,谁知鬼使神差,小心翼翼偷学的歌竟然是她的,这一方面嘲弄我的自尊心,令一方面使我相信命运,我的感受力没能超出它的掌心。这两年,我一直在犹豫,想买一盘纪念邓丽君的歌带或CD、VCD,可是到了音像店,翻看一下她的曲目,又不想买了。 
  我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她的歌已成为时代记忆的一部,可我从来也没有对别人说“我爱邓丽君”,也不认为自己是她的正宗歌迷,比起最先觉悟的教导员,我算什么呢。 
  没买她的歌带,还能听到她的歌,也是美的。这得感谢楼下卖磁带的摊主,本来我想告他声音扰民,但看在他放邓丽君的份上,放他一马,何况是免费在市井的噪声中欣赏,别有一番韵味。至于其他人毫无创造性的跟班似的咳嗽,不听也罢。 
   
   
   
  8.悬着 
    
  一次,一只迷途的鸽子,落到我的窗口,我想骗他进来,未得逞。 
  还有一次,一只鹦鹉在卫生间半开的窗口张望,我干脆就不理它,而是把它轰走。 
  成功的例子很多,都不是我做的。七八年前,岳父在阳台抓到一只受伤的幼鹰,喂养了半年,等它翅膀的伤一好,就放它飞了。去年老人家又在阳台捕到一只鹦鹉,养了几个月,可惜饿死了。 
  鹰这种孤傲的猛禽,也懂得飞到何处去治伤,而人却不能去猛兽堆里治愈疾病。比如一个人很孤独,他是否可以去找一头狮子学习忍受孤独的艺术?一个孩子饿了,能否找一只母狼讨点奶喝?虽然有狼孩之说,但这些想法还是显得十分荒唐。 
  现在,就说我悬着的这颗心吧,因体积太大,供血不足,常感到胸口有点堵得慌。我想换一只鸟的心脏,可以轻盈地飞翔。我还想安上喜鹊的尾巴,招摇过市,华丽异常。我无法实现这些想法,只能在国家地理书上,用眼睛闲逛。 
  阳光朗照的下午,我读出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屋顶、树梢、麻雀、小店、商场、女人、孩子、水果、青菜、车辆……一架飞机从城市的低空掠过,我后悔为啥年轻时不报考飞行员呢?即使我是个贪吃贪睡、头上不长一根毛的胖子,也可以借助国家机器轻易地飞翔。 
   
   
   
  9.留言版 
   
   
  “刚发现你11月上载的6首,喜欢《拆除》、《短街》和《挽栀子》三首的那种表达方式。突然觉得,读你的诗就跟你女儿翻阅你的日记一样,我们是在翻看一种记忆。” 
  “补充:突然明白为什么你的专栏叫《日记》。也突然发现你的全部诗歌大体是以回忆为主线的。“回忆”这个词天然地具有叙事和抒情两个领域的双重国籍。可是我读了你十年才明白。”  
   ——阿九 
   
  看到你的两则留言,我非常欣慰,知已莫如老友,说到我的痛处了。早年,我曾说过“回忆”就是最好的诗!因其经历了遗忘(涉过了忘川之水),经过了时间的磨损,仍然能在记忆中存活(发光)的,必然是构成我个人生活的幸福元素或不可或缺的生存的“毒品”。考察(分析)这些记忆的残片,并不完全是为了整合个人的生活史,也不是有什么别样的雄心壮志,完全是一种个人偏爱,如拾贝那样自然,冥冥之中有一息怜爱的喟叹,渐渐养成孤寂的手艺。现在,我一般不会在事件、场景、感动中即兴写出什么,我感到总要给自己一点时间,也许更长的时间,让我在不经意中唤醒她,或是她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日子以后,突然找到我,我相信这样的缘分。当然,我并不反对即兴式的写作,只是希望在这即兴之中,发现或突然打开了记忆的某扇门,在陌生和似曾相识之间产生了亲密的关联。耿占春说,这是叙事的转喻。也许我不是一个直奔主题的人。 
  我喜欢记日记,并信任这种方式,一是为了抵抗遗忘,二是为了相互召唤,在日记中我就是他们(它们)。  
  雅克·德里达说:“回忆即唤起责任。” 
  没有“回忆”做地基的阁楼,我基本上是不信任的,更不会搬到里面去居住。 
   
  

作者:森子 回复日期:2005-12-15 23:07:20     
  10.戒烟未遂 
   
  自从抽上烟以后,我就开始相信虚无。把嘴唇献给它,肺叶捐给它,把生命存折中的五分之一支付给它。 
  我的哲学:与其健康而无为,不如慢性自杀。与其长寿而昏庸,不如提前燃烧。吸烟并不有助于思考,但吸和不吸的不同之处在于同谁上床睡觉。 
  半年前,我忽然看到了一则戒烟广告,再见到烟就开始恶心,我怎么会喜欢上这个丑陋的女人?可两周后我又和它好上了。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有瘾的人,甚至不可救药。 
   
   
   
  11.哭成肉身 
   
  对面居民区里一定藏有一家木工厂,电锯的鬼哭狼嚎,将我耳朵里的一点睡全部掏光。可恼的是,它还想把锯末塞进我嘴里,不让我对它的哭腔说三道四,这怎么可能呢。 
  在电器的时代,所有的哭声都加速了,加剧了,变形了。为了这形——文明之形——我们付出了极大的耐性和代价。电锯使革命成其为真正的割命,没有比这更绝更残痛的比喻了。 
  从一棵树哭成一段圆木,再从一截圆木哭成一张床,最后是一对喜气洋洋的新人钻进床头的木头框。我们的表情没有损伤,我们对家具的喜爱总有些夸张。 
   我们说一张床,而不是一棵树,鸟粪不会落头上。 
   我们说一扇门,而不是松木板,油漆遮住了真相。 
   哭成肉身,就是哭成一件成形的东西。哭得越快越好,加速可以麻醉我们对疼痛的知觉。 
  如果说电锯是森林的阎王,那木匠就是我们的救世主。高中毕业的暑期,我学了两个月的油漆活儿,差一点成为一名油漆匠,也就是用全部技艺掩盖并美化木头痛苦的帮凶。另外,我还差点成为大兴安岭林场的一名伐木工,那是父母在我高中毕业前为我谋划的去处。 
  幸亏我什么也没成为,才可以在这里说三道四。 
  打开音箱,让小提琴压住电锯声。假如电锯声有小提琴这么优美,那木工厂就可以开音乐会了,我也就不吭气了?看来我还是不彻底,缺少电锯的革命精神,我反对的只是形式,不是实质内容。改良电锯,以一种温柔杀人,更可憎! 
  既然哭可以成为一张桌子,用来读书写字,那么我也哭,至少可以成为一条供别人思考的板凳腿。 
   
   
   
  12.夜闻狗吠 
   
  夜闻狗吠也是幸福的,至少我还有带引号的朋友,我曾说过把一只耳朵放到街上倾听,便是从狗那里学来的。现在,我坐在书房里,听狗的叫声也能揣摩出它们的肺活量,音域高亢的是一只狼狗,它的叫声浑, , 厚、纯正如礼花一样绽放。尾音里加细嗓的是一只狮子狗,它的音色抒情富有弹性像是在空中跳绳。通过叫声还可以估量出狗的大小、体重、毛色等等。 
  此刻,楼下的这只狗叫声极富戏剧性,由强渐弱,口齿不清,听声音就知道它是只柴狗,而且很胆怯,它在拼命抵御着什么,仿佛在喊“别理我”, “别欺负我”,而几十米外的小狮子狗在声援它,“欺负可怜的狗,你还是人嘛?” 
  听狗吠,不免怀想纯朴的乡村,人有人道,狗有狗德,一个和睦的世界。 
   
   
   
  13.胆小鬼 
   
  在任何阵营里,我都会是一个逃兵。我胆小,怕打仗,怕刺刀见红。我也害怕自己成为烈士,被莫名其妙地追记几等功,那顶荣誉的帽子会压制我头顶的野草,不让它们丛生。 
  胆小鬼的选择:不向敌人投降,虽然在他看来那算不上敌人。也不向朋友投降,那是出于对他们的尊重。因此,他只有一个字“逃”。 
  他还有个去处,这是令人嫉妒的地方。 
  他也可能被抓回去枪毙,鼓舞大家的士气;也可能充做战俘,点缀别人的胜利果实,这都是他自己不能左右的。他确信“逃”是对的,从词与物、人与事的缝隙溜走,不计较得失。 
  他懂得了放弃,成为一个弱者,有什么比这更可贵呢。 
   
   
   
  14.枯叶蝶 
    
  翻看词典,在727页查找到——枯肠、枯干、枯槁、枯骨、枯黄、枯寂、枯焦、枯竭、枯井、枯木逢春、枯荣、枯涩、枯瘦、枯水期、枯萎、枯朽、枯燥、海枯石烂、枯草等等,然而没有找到枯叶蝶这个词。这个拟态(伪装)的高手,你很难在丛林中发现它,发现了它就是在人群中找回了自己。 
  我枯坐在电脑旁,以时间换取文字。想像着自己的写作也能像枯叶蝶一般,即使有缺陷却依然是完美的(与大多数时髦的蝴蝶不同,枯叶蝶选择了衰败并模拟了衰败,在死亡的门槛上赌回了最后的美丽,它比俄耳甫斯还聪明呢)。 
  如果我没有这种能力,就只能深深地陷入不满之中,或者在工艺品商店的标本专柜里买到标有枯叶蝶的玻璃框子。 
   
   
  15.一场小雨 
   
  一觉醒来,雨湿地皮,街面撑起了防雨布,小摊的话语也跟着潮湿。烟雾锁住作为城市背景的两山,天晴时它们兄弟般亲密地并肩耸立。现在,他们在想什么呢?消失或遮蔽,一座城市的成长被推迟。 
  小雨总能激发人的灵感,它的神奇在于悄悄地改变生活,事先又不通知你。两年前,我曾写过一首短诗,记录夏天的小雨。 
  “酒醒之后,小雨已踮着脚尖在窗外的街道上走过/湿润的空气和半山坡上的阴云压低城区的远景/人们,当我脱口而出‘人们’,就感到面孔/消失在街角,或是每个人都戴上了马格利特缝制的口罩……” 
  现在,我戴着马格利特牌口罩走在雨后的短街上,与所有戴口罩的人打招呼,平等就是相互不认识又假装认识,或相互认识装作不认识。我拦住一辆面的也就拦住了司机,我要到山上去,看看两座兄弟般的山是不是在下棋。它们的赌注是月亮的替代品,一只从河北运来的鸭梨(昨晚已经被我偷偷咬了一口),这话我没对司机说,不然他会以为我是个从外地来的梨贩子。 
   
   
  16.咸鸭蛋与变蛋 
   
  不论是咸鸭蛋还是变蛋,都具有本地的味道,而街上挎篮子叫卖的妇人,一口本地腔,韵味十足招揽着顾客。 
  如果我用普通话叫卖,别人听来一定不够味,咸鸭蛋不咸、变蛋没变熟,谁会来买呀。因此,语词、腔调首先要变。 
   
   
   
  17.等到我的写作过时  
   
  存在——谁不想长久,可我却不以为然,早晚我都要不存在,那就为不存在而写作。不存在都不怕,我还怕什么?那就以我的存在写那些未知的事物,或者以我的不存在反衬那些存在之物。自然或反自然的冲动,一直是写作的矛盾所在,而作者正置身于时间的激流中。 
   
  看看满屋的书架吧,在清代或明代它们有自己的形制,书的体例、排列也与现在不同,那些在书架旁挑灯夜读的秀才不会是我,他们消失了,消失在文字的竖排和科举制度里。功名利禄化为粪土之后,某个人的名字幸运地留下来,但已经没有和他心境相同的人去读他的文章。即使有人在读,那也是误读和臆断,但这已经是不错,虽然这些已经与他本人无关了。 
  生活也是这样,就说街头卖蔬菜的那个妇女吧,她也在天黑前消失了,诗意地说,她消失在西红柿的液体里,土豆的淀粉里,葱的空心里,各种家庭琐事中。她不存在了,对一个观察者来说她消失了,虽然她明天还会在街头出现,可我认为她不是一个人,即使卖着相同的东西。虽然我还自称能认出她,却不是一个人,她是她的姐姐、妹妹、女儿、母亲、祖母、邻居或毫不相干的一个人。 
  我自己呢,开始写这篇短文的人和结束这篇文章的人不是一个,我一会儿跑到了明代、清代,一会儿又跑到了窗外的街上,我变化,随不同的角色而消失。当我重新修改、阅读这篇文章时,我不会以为这是我写的,虽然我有处置它的权利。实际上这种权利,我也不可能完全拥有,文字自有其生存权和自刎权。就像卡夫卡对自己作品的遗嘱,并不能奏效,可卡夫卡却自认为它们已经跟随他消失了,也就是说真正的卡夫卡已经消失了,现在我们阅读、阐释的卡夫卡不过是冒名顶替。 
  乐观一点的是德国作家卡尔·克劳斯,他说“我为某一天而写作,这一天是我写作的根本——读者相信这个。所以我一定得等到我的写作过时,那才是他们的时刻。” 
  这个某一天真的存在吗?读者真的相信这个?凑巧的是,俄罗斯诗人茨维塔耶娃也表达过这个意思,她写下了《致百年以后的你》,我认为他们首先确认的是消失(等到我的写作过时),虽然不那么彻底,但却启开了一扇思考的窗子,将当下的写作推向遥远的山巅和深不可测的海洋。 
  未知的读者才是写作的根本动力。那你就不必计较眼前的得失,更无须讨巧、讨好谁。为某一天负责,为自己写下的东西负责。如此,真正的写作才算开始,才有可能走出时代生活的重重迷雾,遇到那个在“某一天”生活的读者。 
  出自决断,更出自绝望。我们确实成了卡夫卡、卡尔·克劳斯、茨维塔耶娃的读者。相比之下,卡夫卡更悲观一些;卡尔·克劳斯、茨维塔耶娃则积极一些(消极中的积极)。他们都对某一天寄予期望或失望,而写作的实现,“真正的约会”只能发生在某一天中。卡夫卡在放弃中被读者抓住,茨维塔耶娃在等待中提前迎来她的读者,这就是写作的命运。 
  我也要“等到我的写作过时”的那一刻,等它们脱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时尚的、本土的或西化的外衣;等它们面容枯槁、水分流失、声音走调、衰弱、死亡的那一天;等它们在灰烬或瓦砾中站起的那一天,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早已经交出了对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解释权,它们只属于那个被作品选中的读者。如果,我认不出他的面孔,我不可能跟他说“再见!” 
   
   
   
  18.街角的广场 
   
  街角的那片旧建筑被拆除时,我曾经写过一首《拆除》,现今想来还有小孩儿撒尿时的温馨。人们看着拆除后的空地纷纷猜测,是盖个商贸城还是绿化一座花园?听说是建一个广场。建一个广场很好呀,屁大点儿的城市建那么多商场干什么?建广场比花园还大,市中心总算有个休闲、散步的好去处了。 
  我未免太天真了,黄金地段谁会建一个广场呵,那不等于是把钱埋进土里。一厢情愿的想法很快就被破土的工程粉碎了,不但没有指望上散步的新去处,还夜夜受到搅拌机噪声的滋扰。 
  两年后,这家商场终于开业了,妻子精神焕发与同事先逛了一次,我不感兴趣,不就是一个新的商场吗,有什么可看的。某天,一位朋友告诉我,你家旁边新开业的商场三楼有一家三联书店,这我倒要去看看。 
  不去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家商场的名字叫“××商贸广场”,他妈的,我说怎么会自作多情呢,是广场两个字勾引了我,望文生义才会有此误会。其实起这个名字不过是小儿科的水平,不就是吹大吗?你怎么不叫商贸大洋、商贸星球、商贸银河、商贸宇宙,商贸高山、商贸平原也比广场大呀。 
  虽然如此,对“广场”二字,我与他们还是有同样的心理,只要是中国人就会对”广场”二字过敏,这是一种条件反射,就像狗对肉骨头的反应一样。在我看来,广场就一个聚气的地方,它自然也存在一个气场,但并不是什么气都能在这里撒得出来,像我就属于气量小的人,所以想到广场借大家的气把我抬起来。我也很想到广场渺小一下,消失在聚会和集体的狂热中,或者当一个忘我的观众凑凑热闹。除此之外,我还会对广场有什么指望吗?比如在广场搞个诗歌朗诵会,像金斯堡那样“嚎叫”一翻,怎么可能呢?只要别人不认为我是从地下室钻进来的,就万幸了。 
  几年前,我曾想过真正的广场应该是野草丛生的地方,带有荒原的气质,你若想美化它,就用牛犁翻一下,种上各种庄稼,一年四季体会着播种和收获的辛勤与喜悦,不比什么文化、政治、经济广场更好吗?不过,我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讥问:你的广场不过是片庄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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