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见心:一朵云之于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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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李见心。跟一般的人说是一见倾心。跟特殊的人说是明心见性。

性别
女。但前世肯定当过男人。

年龄
夹生饭。女人最尴尬的年龄,不老也不年轻。无论怎么添火烧,也烧不回一锅香喷喷的青春。但最愁的是我从来没有为年龄发过愁。

籍贯
爪洼国。父亲是个身世不明的孤儿,我除了在他身上收获孤独,一无所获。一个孤儿死了,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孤儿。

政治面貌
和我的外貌一样,不可捉摸。

学历
在职研究生。在人民大学,有人问我学生活动中心怎么走,我说不知道,我只是从东门走向西门的过客。

工作单位
电台,却没有像《永不消失的电波》里那样发过报。

职务
记者,却一篇真实的报道也没写过。

家庭住址
毛主席说的锦州出苹果的那旮旯,你来后就知道苹果的个头儿却没有风大。

贴照片处
我保证我的照片不会让你后悔,而是“先”悔。为什么不早在她写诗之前认识她。

创作简历
十六岁被诗神骗了之后,就再也不会被人骗了。
第一本诗集《初吻献给谁》献给了死神,第二本诗集《比火焰更高》高过了“非典”瘟神。
工作生活简历
曾在一个写着“肃静”的白房子里佯装“天使”模样,后因反抗上帝的旨意,而被贬为人。就学着人的模样结婚生子,突然有一天,又想反抗人的命运,不想为财死,而想为才死。

社会关系
爱人:骨骼粗大,面貌丑陋,鱼一样孤独,躲避亲情如一张网。
儿子:有一只粉蝶儿梦游翩翩,数年后,果然得子,名曰庄子。

受过何种奖励
恰恰是我最不在意的一首诗为我赢得了名声,
恰恰是我最不在意的一个人爱我爱到了骨灰。

受过何种处罚
夜晚,失眠的小虫,啃食着我的梦,比痒还痛。
白天,困倦的大鸟,遮蔽着我的生,比死还粘稠。

最喜欢的颜色
紫。一个弥天大谎像一场弥天大雾,蒙住了我的嘴巴和眼睛。

最喜欢的外国诗人
发现了大师们的漏洞,我才敢亲近他们。诗之于史蒂文斯就是没完没了的“事物”;之于沃伦就是蛇一样没完没了的“蜕皮”;之于希姆博尔斯卡就是被触摸得锃亮终于打开诺贝尔大门的“门把手”。

最喜欢的外国影片
词语更属于听觉上的诗,电影是视觉上的诗。《苦月亮》把爱情诗写绝了;《乱》把战争诗写绝了;《妒火灰飞》把人性诗写绝了。

最喜欢的外国影星
男:梅尔·吉布森的眼神;凯文·科斯特纳的身手;乔治·克鲁尼的古典情调。
女:尼可·基曼的不沾尘埃的俏鼻;沙朗·斯通的智力;伊丽沙白·泰勒的屡爱屡败、屡败屡爱。

最得意的送给友人的话
“你诗歌的早熟,通透,使你很难返回时间”
“你用翅膀托起的风,加剧了我的内心”
“没有你,诗歌还会存在,但却缺少了存在的理由。”

世界观
鲜血洗亮了我的眼睛,我所看见的世界是风的形状。

人生观
所有的人都向往未知,只有我对已知着迷。明天是一个最危险的词。

爱情观
我写来写去,都是为了写一首诗,我爱来爱去,都是为了爱一个人。

成长的快乐观
幼稚就是用悲剧的眼光看喜剧,小时候看《五朵金花》都哭了,为男主人公对金花的瞬间误解和痴情。
成熟就是用喜剧的眼光看悲剧,大了再看《生死恋》却笑了,庆幸夏子死得早,否则结婚后肯定离。

诗观
诗歌写到最后,拚的不是语言、思想,而是思维的诗意。
也就是说,再优美的语言,再深刻的思想也敌不过思维的乐趣。
思维的乐趣像飞鸟,却不在飞鸟本身,而是它在天空中任意画出的一条条自然又奇妙的曲线,诱惑着我们撒出去捕捞。

最喜欢的一句话
麦克利许的《诗艺》最后一句“诗歌不应该隐有所指,应该直接就是。”

最想写出的诗
用老练的歌喉唱出并非装嫩的童声。

最大的心愿
找到一个心灵的福祉,运送我灵魂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