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节:九月一日
九月一日
置身在这绿意盎满的土地上,屈指算来也有足足的两年了。
这两年的时光已充分将我生命的激荡归于完全的平静,可谓得到了十分的沉淀和澄清。
在过往的日子里便蠢蠢欲动,想拿起笔来记下这至福的生涯,但是正沉浸间,生命吸饱了这田园的喜悦,反而如醉如痴般,几度拿起笔来,几度无法写出一个字。
可是不能一味如此感激下去,起码得勾出几笔素描。
我得振奋起这一枝笔来写,在一天里,虽即不能从这整个生涯的喜悦里完全清醒,也得半醒半醉地抽出几分钟时间尽力写一点儿。
真巧今天是秋季来临的第一日,事前也不曾选择,却在秋季刚到的同一日开始了这本田园日记。
秋,本就合人喜爱;秋,紧接在炎夏之后来到,有谁能不爱?何况秋季是成熟的季节,这田园里的住民,更是爱秋过于春了。
人们总是等季节来到已有些日子之后才注意到新的季节来了,而也在此时才觉察到上一季节早走了。
那广阔田园里的庄稼,那原野中、田埂间、道路旁和前庭后院里的草木,都是在人们一场好睡的夜里偷偷萌了芽,茁壮了,结实了的啊!而当人们一觉醒来,绿的黄了,黄的绿了;并且人生自幼而少,自少而壮,自壮而老,不也正是这般地在不知不觉间变换着的吗?在自然里,在田园里,人和物毕竟是一气共流转,显现着和谐的步调,这和谐的步调不就叫做自然吗?这是一件生命的感觉,在自然里或田园里待过一段时日以后,这是一种极其亲切的感觉,何等的谐顺啊!怪不得今日天高气爽,浅蓝的晴天上抹着几丝薄纱也似的白云,空气如此澄澈而清凉。
如今回想起来,早在十多天前无怪早晚已仿佛有了秋意,甚至中午日光遍照之时,也一样带着清泉似的气息。
一礼拜前,竹[1]里,在暮色苍茫中,已听见伯劳聒噪,原来秋是到了。
要不是今天拿起笔来写这日记,怕要再等几番秋雨才觉得着吧!我爱秋,不仅爱它成熟,爱它在炎夏之后带来凉意,更爱它是候鸟的季节,尤其是冬留鸟来的季节。
当五月春将去,夏逼来时,几次挥手送别了客鸟北归,接着炎夏一到,不仅在炎热的气温下恹恹无聊赖,不仅没有了春花烂漫,尤其不见那多彩的好影、丰美的好音。
夏,于是更显得索然无俚[2]。
然而当秋一到,这一切又都回来了,花圃里有着记不清的菊科的花开放;道路旁一样有着它繁多的族类,在人脚边静静展蕊。
那北来的鸣客,更是令人觉得此地才是它的故乡似的,到处是踪影,是歌声。
秋,是个丰盛的季节。
今天一早吃过早饭,眼看着明净的晨光揭开的是这么美好的一个天地,任怎样铁定的习惯,也不能把我留在书桌前坐下来好好地看书。
我生命内里不由产生出一股力量,非得把我推出去,在这一大片田园间巡行一遭,似不肯罢休。
尤其那清晨的空气,给朝阳透过,好像起了什么物理化学作用,我得出去,像一尾鱼游入一泓清泉,我得游进这空气中。
我又觉得,强烈地觉得,非得去点检一下,那初到的鸟,初开的秋的野花,好像那是我的庄稼似的,真是个奇异的感应力。
于是,我出去了,转了一大圈,把这一带的田园及田园间的大小路,甚至小径,乃至田埂田垄,当然走不遍,但是却像非得每一条都去造访不可。
于是我挑了平时最常走的路径,着着实实地转了一圈。
一路上相照面的一切,包括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就像遇见了好友一样,和它们打招呼。
虽然旁人也许不能理解,但是我自己却是那么亲切地感到这一切有着人格的真实。
在一所才经营了两年的果园边,见到了一只伯劳,瞟了我几眼,停在篱柱上;见了不由心喜:嘿!这儿挺不错嘛!是不是?别再往南去!何必呢?这里是世界上最美最好的过冬地啊!伯劳听见我跟它讲话,又瞟了我几眼,没有飞去。
第一部分: 第2节:九月二日
真的,我真的不希望它再辛劳飞越重洋到赤道上去,我以东道主的身份,十二万分诚恳,希望它留下来。
一群乌嘴鸟[3],大约五六只,在田路的那一头浮沉而过;一只草在草尖上抽动着它的长尾,脊令脊令连珠似的鸣啭着;差点儿被一只鹌鹑吓着,这小东西噗地从脚边草丛里飞起——它总以为人家没发现它,可是直挨到行人的脚趾要踩到它那不满半寸长的尾羽,这才着慌掷[4]出来,要是不熟悉它这脾气,准要被吓着。
单看那些路边径旁的花,就令人深深觉得秋季毕竟是朴素的,虽即一样点缀着漫山遍野的花色,比起春来,可真是显得多娴雅啊!菊科红花属的一点红,正举着一束束待放的红蕊,有的已是弄过花,迸开棉也似的絮。
另有蓬属的草,也轻轻扬起近乎粉红的花絮,只要有一阵轻风过,那些花絮就会乘风飘去。
一两株小本含羞草,静静地在僻处举着胭脂绒球也似的花,探出了矮草的头顶。
草蜘蛛披在草尖上离地不及一寸的网,缀满了露珠,映着朝晖,晶莹的给大地增添了一项富丽的装饰。
大自然毕竟是无限的富有,这里不啻是千万颗真珠!当然我最富有,这一切都是上天赠给诗人的,若我也算得上是诗人的话。
其实,人间也只有像我这样置身在这晶莹的晨野里的人,才配称为诗人,你说是不是?总之,那催我出去的感应力,果然发于这一片灵秀,转了这么一圈,我的生命更加晶莹了。
回来踏勘屋前八分地的番薯,有一半早已成熟。
上月下旬,忙着给另甲[5]二地的番麦施肥培土,照顾不到这一边。
这一两天内总得犁了这四分地的番薯,最迟不能拖过一星期。
下午在家修理农具,清理内外,不觉暮色生于篱根屋角,才知道时间对于独居的人,不论工作休息都是一样的快慢。
给牛放了夜草,灌了十几竹管的潘水[6],天色已完全暗下来了。
借着灯光给撑开了一角夜色,读了几页书,发觉有几本书有些破损,兀兀地给做了一番修补。
寂静极了,仿佛听见时间的脚步声从身边过去。
但是一定神,这才听见田野里传来土蜢[7]的夜鸣。
此刻是九点半,此物自黄昏六点起,足足振动了三个半钟头的薄翅,真有那份劲儿,可也真迷人!【注释】[1]竹:成簇的竹,由同一母株发展成一簇叫一。
,音bM。
[2]无俚:无聊。
——编者注。
[3]乌嘴:鸟书叫尖尾文鸟。
,音bK。
[4]掷:腾跳,纵跃。
——编者注。
[5]甲:清代田地计算单位,台湾仍保留这个地积单位。
——编者注。
[6]潘水:洗米水。
[7]土蜢:北方人叫油葫芦。
九月二日
农人的特征在于有个纯朴的心,因有一颗纯朴的心,才能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含哺而熙,鼓腹而游,而不奢求,不贪欲,过着无所不足,劳力而不劳心的安祥生活,而和田园打成一片。
一旦失去了纯朴的心,则奢求贪欲,无所不用其极,便过着不餍足,劳力又劳心的不安祥生活,不止和田园不能打成一片,还成了田园的榨取者、奴役者,田园将不堪凌虐,逐渐死去。
不管世界怎样地在改变,作为农人,我宁愿守着过去的老传统,还是神农时代的模式:两甲旱田,一楹瓦屋,一头牛,一条狗,一只猫,一对鸡。
轮作旱稻、番薯、土豆、芝麻、番麦;屋角篱边,总有瓜、豆开花结实,大概是菜瓜、匏瓜、皇帝豆三种。
再是长年种一两畦菜蔬,随餐摘食。
堆采收过的茎叶根为肥,赖老天降雨为灌溉,水旱任由自然,虫害虽不能免,截长补短,粗食淡饭,自给自足。
满院青草,满田绿苗。
在燕划破熹微晓空的鸣声中醒来,在铃虫幽幽夜吟中睡去。
没有疲劳感,没有厌倦感,这是我的生活。
农人的日子说是忙碌倒是忙碌,几乎每天都是星期一;说是闲逸也是闲逸,几乎每天都可以是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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