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重要的,唯有生活才能涵养生命。什么“诗是知识”、“诗到语言为止”、“发明过去”之类的种种训诫,都只有被置于生活——与政治生活相联系的日常生活——中间才可能成立。预定的原则是不可靠的,生活的原则会校正这一切。一个诗人,无论他具有何等非凡的想象力和虚构能力,生活中的事实和经验对他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奥尔丁顿在论述诗人不应当回避“当代精神”时,强调指出,这种要求并不意味着用诗去复述爱因斯坦的思想,去写《相对论长诗》,而是指他所熟悉的那个事实本身不同于他所有的前辈,接着补充说:“正是在这方面——也仅仅是在这方面!——他才是‘当代的解说员’。”不但如此,而且只有事实经验,才能有效地评价生活,评价我们所在的世界。
评价表明一种态度立场,它来源于两个方面的知识:生活本身以及过去的文本;而文本作为一种公共话语,也唯有依靠生活实践去进行选择。有一种理论,力图将诗人特殊化,鼓吹超道德主义。事实上,人是道德的存在。正是在存在的意义上,克尔凯郭尔说伦理高于美学,诗人不过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敏感罢了。爱,同情,道义感,如果我们在同一个人的身上看到了这几样东西,就会称他为诗人。在诗人那里,所谓道德,就是道德本质,而非道德规范。正如惠特曼说的,诗人使他的每一个字都有放血术一样的功能。腐败的气息可以侵蚀法令、政策、风俗,以致整个社会,却永远不会触及他。诗人是有信仰的人,社会纪律不能使他服从,而他却使社会纪律服从自己。他是立法者,为自己立法。他看得见远方的一切,在他身上,体现着正义的制裁;也看得见近处的庸俗,通过自我完善,沟通现实与灵魂的道路,而使一切变得高尚。诗人的灵魂里有一种天真的品质,即使他使用了最夸张、最华美、最晦涩的文字,我们仍然可以看见:在文字后面,那颗跳动着的诚挚的心。
诗人在道德思想和人格与表现能力之间未必一定取得平衡,对于伟大的诗人来说,两者可称得上基本相称。当观察到不平衡的时候,必须承认,社会良知在写作中具有无可取代的优先地位。虽然不能说,一个诗人只要具有圣洁的品德和卓越的思想,就可以写出伟大的诗篇;但是,要写出伟大的诗篇,这一切是必须具备的。我们看到,末流的诗人最喜欢谈论形式技法,他们或者将技术道德化,借以遏制良知,行使一种“替代性良知”;或者将各种技法划分等级,把技术知识直接等同于艺术。其实,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绝对有效的形式和技法,它们只有进入作品这一有机体内而转变成为技巧之后,才能把各自的表现力呈现出来。这时,需要确定的是:对于诗人,哪一种体验最好,哪一种过程可以导向合理、完美与永久性的存在,从而进一步确定它们的价值;否则,脱离作品的具体结构,是无所谓优劣的。最古老的技法可以表现最新颖的题材,最时尚的形式也可以容纳最陈腐的内容,这就是证明。所以,大诗人从来是不择手段,纵意而为的。对于那些专意于诗艺经营的诗人,哲学家乔治·桑塔亚那称作“夸饰诗人”,他有一段话比较说:“如果伟大的诗人可以比作建筑师和雕刻家的话,那么夸饰诗人就使人想起黄金制品行业的工匠和首饰匠,他们是同含有大量闪闪发光的宝石和贵重岩石打交道的。”建筑师和雕刻家的工作同样离不开石头,只是用的普通的石头而已。 |